融资难仍是当前民营经济的最核心问题
尽管民营经济在2008年的各项指标明显好于其他所有制企业,但民营经济的生存环境没有得到改善,2008年宏观调控经历了从偏紧到放松的转变,但无论是“松”还是“紧”,民营企业都面临难题。
一方面,国内的金融资源严重偏向于国有经济部门,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据《中国企业报》报道,以广东省为例,中小企业融资缺口高达1.2万亿人民币,银行贷款却偏向国有企业,只有7%贷给中小企业,致使大量中小企业向地下钱庄取得高利息贷款,加大了企业经营压力和市场风险。
另一方面,全国工商联企业家执委问卷调查显示,85%的企业认为,当前税负偏重,压力大。
可以说,撬动中国经济,为中小企业解渴,民间资本由此起步。对于几乎所有的民营企业都面临的融资难和税负重这两大难题,除建立中小银行以及完善担保机制之外,还应采取灵活信贷政策,对于信用记录好、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改“先还后贷”为“不还续贷”,防止大量企业倒闭。
民间资本应从“灰色地带”走向阳光
据统计,我国民营企业约80%的资金需求来自于自我积累和民间融资,缺乏贷款支持,这就迫使很多中小企业转而向非正规渠道寻求资金来源,形成了一个游离于正规军之外的“灰色地带”,进而滋生非法融资等犯罪活动。因此,在融资难和税负重这两大难题上,民间金融资本发展迅速却又见不得“阳光”的问题也衍生出炉,呼吁民间金融合法化尽早破题之声越来越多。
为此,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给民间资本打开了一扇“窗”——放宽市场准入,积极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金融服务和社会事业等领域。而要引入民间资本,活跃经济,应该率先在金融领域“破题”—— 央行为此制订《放贷人条例》,标志着民间资本将进入正规的贷款市场,打破由国内商业银行垄断的信贷市场,对我国金融体系改革具有标志性的意义。随后,在国务院批复并转发的国家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这标志着《放贷人条例》的推出又有了新的进展……
由此,“民间融资”这一长期潜行于灰色地带的词汇,终于看到了“正名”的曙光。国家开始给“民间融资”以合法身份和一定的生存和成长空间。再从目前形势看,中小企业融资仅仅依靠正规金融机构的常规放贷是解决不了的,如何引导民间资本帮助中小企业渡过危机很重要。而给民间融资一定的生存与成长空间,正是扩大民间投资渠道一种明智的选择。
此外,专家建议,还可以考虑投融资模式方面的创新,通过信托、企业债券、产业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等办法,吸引民间投资。
毋庸置疑,随着我国经济逐步回暖,积极引导民间投资,经济增长的持续性才会得到保证,基础才会更加稳固。(张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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