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今日明确表示,将就美国在2009年综合拨款法案727条款中对中国熟制禽肉采取歧视性限制的做法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起诉讼,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该条款规定:“根据本法所提供的任何拨款,不得用于制订或执行任何允许美国进口中国禽肉产品的规则。”继美国众议院于2月25日通过该法案之后,参议院于3月10日也通过了该法案。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今日发表的谈话中指出,该条款是典型的歧视性的贸易保护主义做法,严重违反了WTO规则,干扰了中美禽肉贸易的正常开展,损害了中国禽肉业界的正当权益。他敦促美方尽快取消这一歧视性的贸易保护主义条款,纠正错误做法。
姚坚指责美方的这种做法“显然有失公允,性质恶劣”。因为中美两国为此曾进行过多次磋商,美方也多次明确表示,对中国熟制禽肉的解禁已不存在食品安全等技术问题,只是履行法律程序。
姚坚还强调,随着中国禽肉产业的发展,生产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的提高,建立起了符合国际标准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和管理体系,有效保障了出口禽肉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中国熟制禽肉目前已出口到日本、欧盟、瑞士等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质量安全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
据了解,美国于2007年底通过2008财年农业拨款法案,其中的733条款便成为现在的2009年综合拨款法案727条款。2008年6月,在WTO对美国进行第九次贸易政策审议时,中国已就当时的733条款向美方提出质疑。
2004年4月在第15次中美商贸联委会上,双方同意同时解除因禽流感而相互采取的禽肉进口禁令,美方向中国出口冷冻产品,中方对美出口熟制产品。在美方保证履行承诺的前提下,中方单方面开放市场。但自此以后,美方便以种种方式和理由拖延履行承诺。(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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