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WTO上诉机构于15日散发了欧盟、美国、加拿大诉中国汽车零部件案上诉报告。这份报告维持了世贸组织专家组7月份的裁决结果,认为中国《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违反了国民待遇。但是上诉机构报告推翻了专家组认为中国对成套散件和半成套散件按整车征税的做法违反入世承诺的裁决。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16日表示,WTO上诉机构支持中方在汽车成套、半成套散件进口关税待遇等方面的上诉请求,纠正了专家组此前的错误裁决,中方对此表示欢迎,但同时也对上诉机构维持专家组其他部分裁决感到遗憾。
《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规定进口汽车零部件在国内组装整车进行销售的汽车生产企业,所进口的汽车零部件凡构成整车特征的,必须按整车适用税率征税,由此前的10%调整为25%。
这些进口关税税率被提高的汽车零部件包括车身、发动机、变速器、底盘、转向系统和制动系统等,一般都可用于拼装整车。
【起因】 整车特征零部件进口关税遭投诉
这项争端源于2005年。为防止外国新车化整为零,以进口散件形式到国内组装,避开整车关税而大规模进入中国市场。中国政府制定了《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表示对大于等于整车价值60%的零部件征收与整车相同的关税。(以下简称“60%”政策)
该办法发出后,引发了多家发达国家汽车厂商的不满,导致“60%”政策一直延期未能执行。欧美国家2006年向世贸组织投诉,称中国对占车价60%或以上的外国进口零部件征收高额关税,变相逼迫中外合资或中国汽车制造厂家使用中国自产的汽车零部件,同时宣称外国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将生产地转移至中国,导致欧美相关行业工人失业。
中国目前对整车征收的税率是25%,而汽车零部件的进口关税为10%。
据悉,外国汽车厂商通过将汽车“化整为零”的方式进口,之后在国内再设组装厂进行简单拼装,以此享受10%的零部件关税。这不仅减少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且不利于汽车行业研发和发展。
【裁决】 世贸组织判中国违反贸易规则
2006年7月1日前,中国将原定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的有关整车特征的进口价格百分比界定标准以及有关汽车总成(系统)特征的A、B类关键件的区分标准推迟到2008年7月1日实施。
今年7月,WTO发布裁决报告,认为“60%”这种做法,对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歧视,违反了相关贸易规则。两个月后,中方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和规则提出上诉。
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副秘书长任以锋昨日表示,一般来说,上诉的裁决作为最终结果。
12月15日,中方上诉被WTO驳回。WTO明确指出,中方限制外国产汽车零件进口的政策类属贸易保护主义。据悉,这是中国2001年加入该组织以来首次在贸易争端中败诉。
美方贸易代表发表声明称,考虑到美国汽车业目前所面临的问题,中国应停止对进口汽车零部件征收额外关税。通过贸易争端也成为拯救美国汽车业的一个辅助方式。
曾参与起草整车特征办法的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政策研究会副主任陈炳炎,昨日表示,一个限定标准区分什么为零部件,什么是整车是很正常的。他介绍说,中国目前有不少外国厂商设置的变相逃税的组装厂。
【影响】 败诉不改车企国产化战略
“即便现在办法被取消或失效了,海关也可以通过报关信息监控各个企业进口零部件的种类和数量来判断它们是否正在通过拼装进口零部件而逃避整车关税,一旦发现,还会按照逃避整车进口关税论处。”业内人士昨日表示。
据记者了解,通过散件进口组装整车的现象一般发生在那些价值高,销量小的高档豪华车型上。当年,“60%”政策出台后,上海通用便采用直接进口的方式在国内销售凯迪拉克CTS轿车,该公司当时生产的别克品牌高端车型“荣御”,也于2006年改国产销售为进口销售。“一些依赖进口零部件组装生产车型的企业改为选择直接进口车辆销售,可以避免投资建设生产线。”上述人士称。
此外据记者了解,北京奔驰目前仍采用进口一部分零件组装的方式生产整车,重庆生产的沃尔沃轿车也有类似情况。业内人士表示,上海通用、北京奔驰、华晨宝马、沃尔沃(中国)等高档豪华轿车生产企业是与零部件争端结果有一定关系的企业。
北京奔驰和上海通用公关负责人昨日均表示,暂时不对WTO驳回中国就汽车零部件裁决发表评论。(记者 胡红伟 陆原 尹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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