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招标方式明确的风电项目,可能再次出现超低电价的竞争风险。电监会近日建议,将电价政策由招标定价制度改为固定电价制度。
电监会近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欧洲可再生能源发展近况及其借鉴分析》(以下简称《分析》),指出现阶段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的不稳定性和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的不确定性,使得许多业主大规模发展风电面临风险。“以核准方式明确的项目电价存在较大的审批风险,以招标方式明确的风电项目,可能出现2003年风电特许权招标中超低电价的竞争风险。”
电监会建议将电价政策由招标定价制度改为固定电价制度,使风电价格水平保持一定的吸引力。风电也应实行标杆价制度,同时要适时调整其电价水平,但始终要高于燃煤发电的上网电价。
“实行固定电价有利于风电项目吸引投资。”美国能源基金会副主席杨富强昨日向记者分析,目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引资的最大障碍,就在于电价不确定导致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让风险投资和银行不敢投资。电价固定后,就会降低风电项目投资者的风险。
杨富强介绍,像美国、德国等国家的风电项目都是实行固定电价,但并非全国统一定价,而是分州、分区进行定价。并且随着技术进步带来的成本下降,逐步调低电价。
国家发改委从2003年开始推行通过招投标确定风电开发商和上网电价。当年,华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中了江苏如东10万千瓦风电特许权项目,报价仅为0.39元/度。而据业内评估,当时风电成本在0.5至0.6元之间。华睿的“跳楼价”引发业界对风电发展前景的担忧,他们希望实行风电固定电价。
今年9月4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陈德铭重申了主管部门坚持招标形成风电价格的决心。他在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对风电实行固定电价,技术上还不具备。“要对离地面70-100米高空的风,365天中每天的风速、风量有一个准确的判断,并且在10年到20年里判断准确,以此来定电价,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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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设立可再生能源投融资机制
商报讯(记者 赵艳红)在分析欧洲可再生能源发展近况后,电监会建议我国建立有保障的可再生能源投融资机制。
电监会近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刊登的《欧洲可再生能源发展近况及其借鉴分析》指出,建立相应的有保障的投融资机制是可再生能源技术产业化的一个重要条件。各级政府和有关机构应安排技术研发专项资金,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可再生能源企业发展。国家控股的商业银行应列入国家优先支持领域,并获得政府提供支持资金的可再生能源企业提供贷款方便。
同时,为防止资源浪费和低效率,应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融资机制实行较严格的监管。
来自美国能源基金会的数据显示,2005年-2020年,中国需要能源投资18万亿元,其中节能、新能源、环保需要7万亿元。
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压力下,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世界各国为发展可再生能源提供了政策和资金支持。在德国,投资风电项目的企业可向地方政府申请总投资20%-45%的投资补贴。德国政策银行还可为销售额低于5亿马克的中小风电场提供总投资额80%的融资。(赵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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