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再次在有关场合提出,我国今后要开征燃油税,替代养路费。按照有关方案的设计,今后对汽油、柴油开征燃油税之后,养路费、客运附加费等多项行政收费将同时停收。
虽然目前该项税尚无具体的实施时间,但开征却已经不容置疑。税收是现代政府引导公众的最有力杠杆。燃油税从提案到听证,至今已经走过了许多个年头,从法理上说,燃油税体现了用车公平原则。用车少,养车养路自然也应该少花钱。燃油税政策辅以公共交通的加强,以及城市中心区域的用车的合理限制,是引导车主采用自驾和公共交通结合方式出行的最佳方案,对于疏解城市中心交通拥挤、最大限度利用公共运力将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说,我国燃油税即使年内推出也已然迟缓,希望这次不会再行拖延。
另外,对于有网友关于“养路费和车船税是否重复征税”的提问,有关部门解释,车船税作为财产税对财产价值具有调节作用,养路费和车船税是在两个领域里的不同的集资方式,目前两者还不具备合并的条件。(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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