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以来,由广东省倡导并得到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八省(区)政府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积极响应和大力推动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即“9+2”)已经引起了相关地区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得到了广泛赞同。在中央的指导下,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经过“9+2”政府的共同努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初显成效,整体上呈稳步推进的态势。
泛珠三角包括东部、中部、西部省(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占全国面积的1/5、人口1/3强、经济总量占全国的比重超过1/3(不含港澳)。长期以来,泛珠三角区域内的经济交往源远流长,各具特色,相得益彰。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按照“一国两制”方针,参与合作的内地省区与香港、澳门开展合作,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统一的相关法律、法规,合作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内进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和特色,互相尊重,自愿互利,按照市场原则推进区域合作,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水平,形成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格局,拓展区域发展空间,共创美好未来。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两大平台一是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二是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与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由九省(区)人民政府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共同主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担任论坛指导单位。
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于2004年6月1日-3日举行,以“合作发展,共创未来”为主题,在香港、澳门、广州三地举办。“9+2”政府领导人在论坛上共同签署《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
首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于2004年7月14日至17日在广州召开。内地和港澳产业界、学术界等社会各界人士共16000多人出席了洽谈会开幕式。主会场展场面积达2.1万平方米,展位1056个。本届洽谈会签约项目共847个,总金额2926亿元。
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于2005年7月25日举行,以“合作发展,共创未来”为主题,在四川成都举办。“9+2”政府领导人在论坛上共同签署《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纪要》。
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于2005年7月26日至28日在四川成都召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及9省区的行政首长、国家部委领导、各省区代表团成员,各省区经贸企业家代表团成员参加了开幕式。泛珠三角各地的11个代表团均有参加第二届洽谈会,报名参会人数超7000人。整个展馆面积2.2万平方米,总展位数达1121个。从首届洽谈会闭幕截至7月28日上午10时,第二届洽谈会共签订合作项目4473个,投资金额4535亿元人民币。
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于2006年6月5日举行,以“合作发展,共创未来”为主题,论坛开幕式在云南曲靖市举行,高层论坛在昆明举行。本届论坛实现了泛珠三角与东盟的首次直接对话,并通过了《泛珠三角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合作专项规划》、《泛珠三角区域能源合作“十一五”专项规划》、《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指导性意见》等区域性专项规划以及有关意见。
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于2006年6月6日至10日在云南昆明召开。参加本届“洽谈会”的“9+2”各方代表达1.1万多人,其中云南以外的8个省区8000多人,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近400人。整个展馆面积1.7万平方米,总展位数达828个。据统计,本届洽谈会共签定投资贸易合作项目1019项,协议金额1981.7亿元人民币。
按照《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的规定,论坛和洽谈会每年举办一次,按照“共同主办,轮流承办”的原则由“9+2”政府轮流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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