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农业部新闻办公室获悉:农业部日前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保护性耕作的意见》。力争在“十一五”期末,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超过6000万亩,达到北方适宜地区耕地面积的6%,实现保护性耕作技术体系基本完善、机具质量基本满足生产要求,实施区域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提高的目标。
据悉,保护性耕作是以秸秆覆盖地表、免少耕播种、深松及病虫草害综合控制为主要内容的现代耕作技术体系。2002年以来,保护性耕作在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了重大成绩。(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