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清水秀,青山绿水,山川秀美,生态环境好,自然风光得天独厚……这是大家对今日广西的普遍印象。今年来广西视察的胡锦涛总书记、吴邦国委员长、温家宝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都对广西山清水秀留下深刻印象,给予高度评价。
所有这一切,都源于今日八桂红土地过半面积覆盖着森林植被。目前广西森林覆盖率为52.71%,相当于全国森林覆盖率18.21%近3倍,在全国居第四位;全区人均拥有森林面积3.8亩,比全国人均水平多1.8亩。
上世纪90年代之前,广西森林覆盖率长期在25%以下徘徊,也就是说,八桂大地上森林植被不到四分之一。18年时间,森林覆盖率增长一倍多,净增27个百分点,平均每年增加1.5个百分点——折算下来一年新增530多万亩林木,相当于全区每个家庭每两年净增一亩林地。
现在,广西拥有森林面积1.87亿亩,不知不觉间摘取了多项“全国第一”:速生丰产林2647万亩,占全国1/3强;经济林3300万亩,占全国1/10;红树林13万亩,占全国1/3强;生态效益补偿林6810万亩,每年获得补偿金3.4亿元,面积和金额均居首位;国家“十一五”期间每年下达给广西采伐限额1314万立方米商品材,占全国1/7,广西已成为中国最大木材生产地。
广西山清水秀,得益于亚热带季风气候之“天时”,得益于北回归线居中横贯而过之“地利”,更重要的是得益于“人和”——自治区历届党委、政府绿化广西的坚强决心、清晰思路和正确决策,广大干部群众保护生态、植树造林的巨大热情、艰苦付出和长期努力。
改革开放30年来,广西林业发展大致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1978-1990年改革发展时期,主要内容包括调整林业发展战略,落实林业“三定”,加强林业法制,实行“造、封、管、节”并举,多渠道筹集发展林业资金,广泛发动群众开展植树运动等;第二个时期是1990年至今深化林业改革时期,主要内容包括消灭宜林荒山荒地和实现绿化达标,深化林业改革,扩大开放,促进林业跨越式发展,建设生态广西等。
广西青山绿水得到有效保护,以沼气为中心的农村能源建设功不可没。到2007年底止,全区累计建成户用沼气池313.71万座,入户率达39.21%,相当于全国平均入户率17.89%的2.2倍,在全国遥遥领先。沼气在农村推广普及,改变了南方居民千万年来砍树烧柴的习惯,不仅保护了生态环境,而且形成家居环境清洁美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
从1991年起,我区实现森林资源总生长量大于总消耗量,消灭了森林资源“赤字”,扭转了长期以来森林蓄积量下降的被动局面,开始走上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双增长的新阶段,广西也从一个林业落后省区进入了全国先进行列,步入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的新境界。目前,全区活立木总蓄积量5.4亿立方米,人均拥有约11立方米林木,一辆载重10吨的大卡车也装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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