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文化场所已回收“消费券”25万张
今年1月,浙江杭州市首次发放了1亿元的市民消费券。从3月底开始,第二阶段近6亿元的消费券开始陆续发放。按照杭州市的规定,这些消费券除了在指定商贸企业用于购买商品,还可以在指定服务单位用于文化消费。第一阶段,消费券指定使用的文化场所有20余家,其中电影院10家、书店6家、剧院6家;第二阶段,增加了35家书店、2家娱乐场所,总数达到57家。
据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最新统计,消费券在杭州助推了一场文化消费热潮:从1月24日至4月1日,消费券指定使用的文化场所共回收消费券250249张,面值总额50多万元。其中,18万多张消费券用于书店,约占72%;5.8万多张消费券用于电影院,约占23%。另据统计,今年春节前后消费券使用高峰时段,几大主要影院收入比去年同期翻了一番。
为吸引更多市民群众将消费券用于文化场所,杭州市第二阶段消费券使用“文化娱乐行业定点企业管理办法”中规定,在一般优惠促销活动或标价的基础上,图书消费按消费券面值的5%优惠,也就是说100元消费券可以购买105元的图书;电影、演出等娱乐消费按不低于消费券面值的20%优惠,即100元消费券可以当120元使用。
许多消费券指定使用单位纷纷推出优惠服务举措。像电影院推出“持消费券送免费电影”活动,使用两张消费券可以赠送一场指定电影;浙江胜利剧院推出“越剧戏迷会”会员卡,除了会员七折优惠外,使用消费券还可再享受八折优惠。
仅靠消费券是不够的(快评)
闻 白
“消费券”这个词近期变得越来越热。与各地推出各种旅游消费券不同,沪杭两地推出了“文化消费券”。虽然“埋单”方不同,用途不同,但目的是一样的,那就是刺激国民消费,扩大文化内需。
经济不景气的时候,人们更愿意从文化产品中寻求精神慰藉。文化产业这种“逆经济周期而上”的特点,已经被多次证实。在这种思路指导下,发放消费券,尤其是给低收入人群发放消费券,争取把大家吸引到书店、影院或卡拉OK厅,在经济寒冬中,给“文化暖流”再添一把柴,再加一把火,听起来确实是个不错的主意。各地传来的统计数据,也着实令人欣慰。
不过,必须要看到的是,扩大文化内需,壮大文化产业,消费券的刺激作用其实非常有限。换句话说,这种一时的刺激是个办法,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试想,这个月的券用完了,下个月呢?下一年呢?比发券更重要的,是创新方式释放百姓的文化消费能力,解决好我国在文化事业上的投入不足、投入方向上的偏差等问题,把电影、图书、娱乐等文化消费偏高的价格适度降下来,给老百姓多建一些文化站、平价影院、农家书屋等普及型的文化娱乐场所,这样,百姓才能真正消费得起文化。那时,即使你不发券,他也会主动来“买文化”。
记者 曹玲娟 江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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