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交易征20%个税 具体方案下周出台
今后玩家在网上收购和转销虚拟货币,所得收入将要求缴纳20%个人所得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昨日表示,具体缴纳方案下周一将出台。
此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向国税总局请示,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收入是否应该计征个人所得税,国税总局给予回复称,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规定,财产转让所得计征方法为,以一次转让财产收入额(不管分多少次支付,均应合并为一次转让财产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反应
七成网友认为征税不合理
呼吁建保护虚拟财产法规,提议用虚拟货币纳税
昨日,网络虚拟货币交易将征收个税的消息披露后,引起争议。
网上“你认为虚拟货币交易征税是否合理”的在线调查显示,截至昨晚21时,共有3000余人参加投票,其中,70.21%的人认为不合理,认为合理的占24.6%,对此表示“不好说的”占5.19%。
不少网民对征税表示质疑。一位广东网民建议,“应先建立保护虚拟财产法规”,山东临沂一网民表示,“应该加强行业监管,惩罚那些盗窃虚拟财产的行为。”
此外,也有不少网民对网络虚拟货币交易征个税的操作性提出质疑,认为实际操作难以进行。还有网民提出了缴纳形式的建议,北京一名网民提出,“交税的时候也交虚拟货币”。
对于征税的对象,有网民提出,出售虚拟货币的大头是运营商,还有一些倒卖的商家,应该向他们征税,而不是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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