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瞩目的陈水扁家4大案在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宣判,判陈水扁20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10年;吴淑珍20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10年。刑度较一审减轻。(图片来源:中央社)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打死我也不会逃亡!”陈水扁昨天(6月11日)在延押庭上表示,经历“机密外交”案的无罪与昨天的改判,他对司法燃起一丝希望,三度感谢合议庭,强调若获交保,除了“海角七亿”,另一笔五亿七千万元新台币也会主动汇回。
报道说,检辩双方昨天在陈水扁的延押庭上,激烈交锋;检察官越方如一句“指标性案件”,还让陈水扁抓到语病,慷慨陈词半小时,强调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他是卸任“总统”,就说是指标性案件而有不同考虑。
陈水扁的延押庭,是在昨天上午十一时、二审宣判后召开。大概因为改判,且部分无罪,陈水扁坐在被告席上,心情显得轻松,不时把手托在桌上,双脚也交叉挂着,庭讯后多次向支持者微笑挥手,和六名莅庭检察官的严肃表情,成为强烈对比。
虽然合议庭未当庭决定是否延押,但是从陈水扁家陆续将钱汇回台湾的动作,以及法庭上的观察,陈水扁和律师团都认为,“重获自由”的可能性愈来愈高。
昨天检方仍以一、二审均判决有罪,海外有资产仍有逃亡之虞,及考虑将来刑罚的执行等理由,建议延押。律师团则以重罪不能是羁押的唯一要件,陈水扁二审宣判已无串证、灭证之虞,有随扈监管不会逃亡,要求具保停止羁押。
陈水扁向法官保证:“打死我也不会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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