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09年西藏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显示,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确定成为国家重点生态保护工程,提出用近5个五年规划期的时间,投入资金155亿元,实施3大类10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到2030年基本建成西藏生态安全屏障。
环境保护政策与规划
对《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和《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了中期评估。国务院审议通过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组织编制了《西藏自治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生态环境保护
2009年2月18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确定为国家重点生态保护工程,提出用近5个五年规划期的时间,投入资金155亿元,实施3大类10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到2030年基本建成西藏生态安全屏障。自治区把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确定为重大民生工程,成立了由郝鹏常务副主席任组长的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出台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实施意见》,编制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实施方案》。以《规划》批准实施为标志,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步入了科学规划、整体推进、有序发展的新阶段。
自然保护区建设进一步加强,继续开展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继续深化西藏森林、草地、湿地、自然保护区、水资源保障和矿产资源开发等6个领域的生态补偿研究,启动了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试点工作。在全区启动了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工作,林芝地区编制了《生态林芝建设规划大纲》,拉萨市扎实推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活动。实施了14个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落实2009年农村环保专项资金1540万元。编制完成了《西藏自治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2009年,全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608份,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59份、报告表40份、登记表509份。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环保方案484份(其中,延续项目257份)。对国道318线日喀则至拉孜公路改建工程等13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专项验收。
污染控制
完成了全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对全区7地(市)73个县的污染源普查进行了全面验收考核,编制了《西藏自治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完成了拉萨市西郊水厂和日喀则市东郊水厂污染整治工作。开展了尾矿库环境执法检查,依法关闭了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选矿企业7家,责令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10家。对拉萨周边砂石采挖进行了整顿规范,责令停产、关闭砂石采场42家。落实中央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1226万元,加强了环境监测、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2009年,全区共征收排污费825万元。
辐射环境管理
完成了西藏自治区辐射监测实验室及配套废物贮存间项目建设。对4家单位核发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开展了电磁辐射设备(设施)查漏补缺工作,查处未申报基站2219个。全年共审批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应用、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环境影响报告书(表)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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