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对此的解释却极其乐观,他们认为,一方面,国家公共财政收入,尤其是地方财政收入近几年均以高于GDP的速度增长,各地公共财政投入社会保障的能力明显增强。全国60岁以上的人口约1.5亿,其中农村人口占到1亿左右。如果财政给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每人每月提供60元的基础养老金,一年支出是720亿元,仅相当于2008年中央财政支出的2%,而地方财政支出比这个比例更小,政府应该埋得起这个单。与此同时,养老保险是一种“准公共产品”,政府不仅该花这笔钱,而且也“花得其所”。值得关注的一点是,中央明确,“新农保”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这十二个字,也是充分考虑到了农民的收入、村集体收入、各级财政收入的状况而定的。
另一方面,随着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近年来的不断提高,使他们基本具备了参保缴费能力,这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开展同样创造了有利条件。
转变还需要一个过程
此次中央提出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无疑是一件令人振奋的事件,几千年来中国农民一直都是“养儿防老,靠土地保障”,这个决定为农民养老获得制度性保障开启了坦途。
然而,有专家认为,从传统的养老走向社会化养老还需要一个漫长过程,诸如养儿防老的家庭保障、土地保障等农村养老方式仍将在相当长的时间中发挥重要的作用。现在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必须要考虑到如何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配套衔接工作。不能说有了“新农保”,其他的就不要了,这不现实。因为,传统农耕文化还没有彻底和农民脱节。
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在财力上是否大力支持,也是关键。如果仅是中央叫得响,地方应得好,就是不见钱到位,这个政策也只能是让老百姓空欢喜一场。
再者,村集体补助部分将是最大问题。7月上旬开始,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多个小组奔赴相关区县,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调研。调研人员发现,部分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给集体补助农民参保带来巨大压力。
“集体经济强弱直接关系参保率。”参与调研的人士透露,在九龙坡区前期的试点中,集体经济好的村社参保率较高,相反则不尽如人意。例如,曾清国当初应缴的参保费实为11520元,其中7760元是村集体代缴的。曾清国告诉记者,如果没有集体补助而由他个人全部承担,他可能会被迫放弃参保。
农民由于收入偏低,对参保费的承受力非常有限,这在“老农保”实施中已有体现。据悉,在“老农保”的试点中,全国有3000多万人退保,其主要原因就是缴费完全由农民个人承担,不少农民都感到承受的负担过重。
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确定的“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原则,明确了集体经济组织和政府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支持。但是财政能力有限和集体经济薄弱的地区,若补贴补助不到位,很可能影响农民参保的积极性。由此看来,社保资金的筹措直接影响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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