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地震全国哀悼日期间,用公款组织旅游的山东省滨州市工商局长邵立勇,近日再度露面,其新身份是威海市工商局长。
而在去年通报中,中央纪委、监察部称,“山东省滨州市工商局无视中央有关规定,置地震灾害给国家所带来的困难于不顾,置全国人民深切悼念遇难同胞的情感于不顾,组织公款旅游。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极其恶劣。有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
局长“悄悄上位”与中纪委、监察部的“严肃处理”显然开了个玩笑。
在人民网推出的《官员国悼日公款旅游被免职后复出,您怎样看?》的网调中,截至5月15日上午8时,共有11702人参与,其中,82.9%的网友对此事表示反对,认为对免职官员应该严格追究、严守问责制度的权威性,不要让问责成为官员异地任职的“保护伞”。也有12.2%的网友表示对此事可以理解,认为被问责官员的复出,体现了我国官员任用制度渐趋理性。
官员复出,其实并无不妥。根据相关规定,特别是党“治病救人”的用人方针角度讲,被免官员又有生存的权利,理当给予他们适当的工作机会。何况好多官员虽然职务被免,但国家公职人员身份并未被取消,继续工作和领薪水,也于法有据。
但对被免官员能否复出,一直是个有争议的话题。网友“吴站长”说:从感情上讲,这些被免官员都曾犯过严重错误或产生过不良影响,从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并伤害了群众感情,不让其“销声匿迹”不足以平民愤。但既然归家有规定可以复出,至少,什么时候复出,复出后担任什么样的职务等,应该充分考虑好,并力求得到民众认可。
网友“佐罗”也说:官员复出并无不可,至少要公开透明,复出前应进行公示,让群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广大干群认可、说得过去才行。
网友“铁杆”说的更透彻:光明正大地提拔一名干部,还要经过考核、审查、公示、试用等程序呢,何况对于一个曾犯过严重错误的被免官员?就算邵立勇经考核、审查后有具备被重新任用的资格,也应在更广泛的范围内予以公示,看他能否得到民众及舆论认可,征求一下民众意见以及舆论意见吧?如此高调免职,低调任用岂不是一种变相的“保护伞”?
当然,也有对官员复出持肯定态度的。网友“佛龛”说:问题官员被免,特别是对那些非职务犯罪的官员的免职,应该慎重看待,毕竟他们有些人还是表现不错的,让他们复出也是国家官员任用制度的完善和理性。
小编愚见:免职官员的复出,赞成与反对都有自己的说辞,我们暂且不去忙着定论,但制度是早已定论的,是铁定的,是严肃的。地方的某些相关部门一再用这种“悄悄的干活”的把戏,把本来严肃的问责制度,嬗变成权力导演下的有“问”无“责”复出游戏,去忽悠群众,去挑战规定,最终的结果可想而知:不但伤害了公众感情,也妨害了政治文明的进程!(记者 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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