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三级法律援助体系建立,让更多无钱打官司的弱势群体尝到了甜头。去年一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39件,其中民事案件1139件、刑事案件381件。案件总数比去年增长26.66%,为当事人追回赔偿200多万元。
建立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是烟台市法律援助网络的延伸,截至目前,全市12个县市区已全部建立了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了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为了更好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我市扩大了受援范围,简化了审批程序。全市在确保《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援助范围的前提下,已将法律援助范围扩大到了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医疗费用和赔偿的法律事项。
为了使受援人得到快速、便捷的法律援助,在全市统一实行了审批大提速,由过去的5个工作日,提前到现在的3个工作日;复杂、疑难案件由过去的10个工作日,提前到现在的5个工作日;情况紧急特殊的案件在24小时内予以办结。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等特殊案件,降低门槛,给予适时的法律援助。
为了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难的问题,全市推行了“一站式”服务,并实行了困难群众微机档案管理,对录入微机档案管理受援人申请法律援助时,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即给予提供法律援助,从而极大地方便了受援群众,也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去年8月23日,莱山区孙建林、牟平区唐守康等四名聋哑人,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顺利讨回了牟平某商场拖欠的6000元工钱,这起可能引发恶性案件的欠薪纠纷,得到了平和圆满的解决。(记者 孙向晖 通讯员 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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