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出台规定,对福建省矿山储量实行动态监管,以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
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实行矿产资源储量检测、核查与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的分类管理。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全省除石油、天然气(煤层气)、放射性矿产外的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批准设计井型为9万吨/年以上的煤炭矿山,钨、锡、锑、离子型稀土矿山以及除此之外的矿产资源储量规模为中型以上的矿山(不含地热、矿泉水、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用的砂石黏土),不但要开展矿产资源储量检测,还要提交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年度报告。 (记者 吴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