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矿产资源税费改革 □建立资源回收监管制度
□做好矿业权有偿使用改革 □加强煤炭开发规划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王显政在第九届北京科博会中国能源战略高层论坛上表示,尽管造成目前我国煤炭资源回收率低的原因很多,但从我国人均占有资源少,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目标出发,仍应采取多种措施,推动煤炭工业节约发展,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
有关调查显示,我国煤炭企业的资源回收率平均只有40%左右,小煤矿的资源回收率更低,平均只有15%,与国际上产煤国家一般都在60%以上、高的可达到70%到80%相比,资源浪费十分严重。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04年,我国累计产煤约370亿吨,煤炭资源的消耗量却超过1000亿吨,有人估计可能超过2000亿吨,即使按1000亿吨计,也至少扔掉了630亿吨煤炭资源。按2005年的全国煤炭消费21亿吨左右和国际平均采煤回收率计,被扔掉的煤炭资源至少仍够我们再用10多年。
王显政认为,我国煤炭资源回收率低,主要受三个因素的影响:一是煤炭赋存条件较差。我国煤矿95%以上为井工矿,瓦斯等自然灾害严重,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客观上有一定难度。二是对煤炭资源珍惜程度不够。一些大矿吃肥丢瘦,浪费资源;许多小矿乱采滥挖、破坏资源。三是政策因素。目前我国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是按产量计征,平均费率(矿产品售价与税费比率)为1.18%,而国外为2%—8%。计征方法不当和费率过低不仅造成国家利益受损,而且导致产业进入门槛、办矿标准过低。同时,矿产权制度的不完善,规划、勘探相对滞后,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
据此,王显政提出,要提高我国煤炭资源的回收率,需要同时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在加强“节约发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加快矿产资源税费改革,尽快实行以储量为基数、与回采率挂钩的资源税费征收办法,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鼓励和推动煤矿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生产管理,提高资源回收率。二要研究制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煤层的回收率标准,建立严格的资源回收监管制度。对破坏性开采、严重浪费煤炭资源的,依法予以处罚。三要认真做好重点矿区矿业权有偿使用改革,规范煤炭矿业权交易,提高市场进入门槛,使煤炭企业具有珍惜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动力和压力。四要加强煤炭开发规划工作。强化煤炭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大型煤炭基地发展规划,以及矿区总体规划的指导作用,合理调控煤炭生产开发布局和建设总规模。对主焦煤、优质无烟煤等稀缺煤种,实行有计划、保护性开采,合理利用煤炭资源。(记者谢然浩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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