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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有保有压、区别对待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6 年 0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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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是一个新的起点。作为“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今年承担着为“十一五”规划起好步、开好头的重任,因此,今年的用地计划安排至关重要。根据“十一五”规划,在今后5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的前提下,全国要保有耕地1.2亿公顷。与此同时,投资反弹,固定资产投资过热现象尚未消除,宏观调控的任务依然艰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这一切都要通过用地计划来体现。

继续严把土地供应闸门,从紧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耕地保有量保持1.2亿公顷,这是必须达到的硬指标。实现这个目标,面临的困难和压力是很大的,需要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体现在土地供应上,一方面要继续严把土地供应闸门,实行从严从紧、有保有压的供地政策;同时要大力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模。

各地最关心的是2006年用地计划的总盘子到底是多少,有没有扩大。《通知》中明确,2006年全国计划仍维持2005年的水平。也就是说,2006年,要继续严把土地闸门,将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控制在从紧的水平上。继续把着眼点放在进一步挖掘存量用地的潜力上,放在统筹城乡建设用地上,调整供地结构,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

继续从严从紧,不仅体现了1.2亿公顷耕地保有量的硬约束,也是宏观经济运行的必然要求。当前,固定资产投资过热等影响经济平稳运行的隐患尚未消除,且随着“十一五”开局,大有反弹之势。在这个当口,计划,作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必须发挥应有的作用。

虽然压力不小,但这并不是一个无法实现的目标。《2005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2005年通过贯彻“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土地供应原则,严格新增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既避免了盲目占用耕地,固定资产投资过热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同时也保障了重点项目用地需求,最终实现了经济健康平稳较快发展。全年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项目851件,其中重点急需建设项目用地460件。

共批准建设用地14.93万公顷,其中重点急需建设项目用地7.44万公顷。全年核减建设用地4631.9公顷。土地供应中,存量用地比例达56%,新增用地占44%。各行业的配置相对均衡、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年农转用和耕地转用指标都控制在计划之内,基本保证了发展的需求。

事实证明,只要运用得当,土地计划手段将在保障宏观经济平稳运行、遏制固定资产投资过热以及重复建设方面发挥显著的作用。

有保有压、区别对待仍是基本原则

据部规划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计划指标分解经过了认真测算和综合平衡,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

一是有保有压。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合理确定城镇村建设新增用地。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建设用地。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继续加大对中小户型、中低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应,严格控制大户型、低密度高档住宅土地供应,停止别墅类用地土地供应。

二是区别对待。针对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地区、中部崛起地区和西部大开发地区的不同情况,充分考虑各地区提高投资效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目标实现的要求。

三是综合分析。根据各地投资水平、资源状况、实际建设占用土地情况、历年计划实施情况,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国内生产总值等,适当参照各地规划实施和违法占地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四是占补平衡。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坚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目标。

从总体上看,2006年全国计划安排与各地强劲的用地需求相比,仍然是适度偏紧的计划。因此《通知》要求各地也要按照《计划》的安排,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用地计划;同时采取措施,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节约集约用地,保障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另外,要求各地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计划,对违反规划、超计划批地用地的,要追究责任。

各省的用地计划指标不同,究竟是怎样分解的?对这个问题,部规划司有关负责人解释,具体地说,是将影响确定各地农用地转用、补充耕地的因素,通过分别确定权重、加权测算,作为分解计划指标的依据。主要涉及以下12项因素:一是1997~2005年历年建设占用耕地情况;二是各地2006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情况;三是1999~2005年历年土地利用计划下达情况;四是2004年各地土地资源状况,主要是人均土地、人均农用地、人均耕地等;五是地方财政收入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主要是地方财政收入中直接投资于基本建设等;六是各地国内生产总值情况;七是各地建设用地使用效益状况,主要是各地单位建设用地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人口承载量;八是各地人口状况,主要是各地2004年底总人口,二、三产业从业人数和登记求职人数等;九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十是各地违法用地情况,主要是单位面积发生的案件数、违法面积、违法耕地数等;十一是各地1999~2005年补充耕地计划和实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情况;十二是各地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上报的2006年土地利用计划建议。

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设立是新特点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新的历史任务,也是“十一五”规划的重点工作。作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统筹协调作用,为新农村建设合理用地提供科学依据。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和保护耕地为前提,充分考虑新农村建设的用地需求。也就是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要合理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

因此,2006年用地计划要求各地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分解设立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合理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这也是今年计划工作的一个新特点。部规划司有关负责人说,以前计划里没有这个要求,一些地方在城镇建设用地偏紧的时候,往往忽视了农村建设用地指标的安排,以致出现了“弱势群体无指标”的说法。今年要求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设立,是对计划分配和管理工作的改进,也充分体现了国土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另外,《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计划,切实加强农用地转用总量控制和分类管理,规定城镇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独立选址项目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得混用。据了解,2005年地方计划实际执行过程中,个别地方出现城镇村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独立选址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剩余的情况,提出在地方计划耕地指标控制范围内,在确保地方独立选址的重点建设项目需要的前提下,由地方自行调整增加城镇村占用耕地指标,解决城市化进程较快地方的用地需求。对部分地方的这个提议,部规划司有关负责人说,为控制城镇村用地盲目扩大规模,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独立选址项目用地,增强计划的权威性,计划提出不允许两类指标互换使用。(记者 田春华)

来源: 国土资源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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