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1)全文

2012年09月14日09:4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法律职业教育 刑事被害人 规范司法行为 能力验证 法学实践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犯罪观 科学发展观 刑罚观 农民土地权益

(四)发表《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2011年6月,由中国法学会组织撰写的《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0)》发表。该报告从立法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行政,审判、检察、公安和司法行政工作,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人权的法治保障,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宣传,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国际交流与国际合作等11个方面,全面介绍了中国2010年法治建设情况。

九、关于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

2011年,中国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事业继续繁荣发展,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关于法学教育

中国是法学教育大国,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法学教育正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启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11年11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要求经过10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形成科学先进、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理念,形成开放多样、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培养造就一批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以培养涉外法律人才和西部基层法律人才为突破口和着力点,分类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通过建设120个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实施高等法律院校选派1000名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法律实务部门选派1000名法律工作者到高等法律院校任教的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的“双千计划”,建设100个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共享共用的示范性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开展法学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措施,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强化法学实践教学环节,优化法学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法学教育质量。

——改革法学学位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以实现法学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确立法律职业教育和素质教育并重、大众教育和精英教育兼顾的理念,坚持推进法学学位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科学设计不同层次法学学位的培养目标、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强化法律共同体职业的伦理与社会责任,逐步把法学学位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与国家的司法考试和政法部门的职业化培养衔接起来,建立健全以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主学位的法学学位体系,完善法律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和配套措施,实现法学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一些法学院校以此进行了试点,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推行学生国际化战略,中国政法大学实施“六年制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开办“三三制”(指法学本科教育在第3年结束后、从第4年开始分流,选拔少数优秀本科生,连续接受3年的高层次法律职业教育,最终获得硕士学位)法律职业教育精品班等,初步取得了好的效果。

(二)关于法学研究

2011年,中国的法学研究事业围绕国家工作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形成了一批有水平、有价值、有创新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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