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视频播放位置
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措施与行动
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及建设
全省供水总量91801.12万立方米;全省建成污水处理厂42座,建有排水管道8483公里(其中污水管道2749公里),形成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34.2万立方米/日,全省建成无害化垃圾处理厂(场)38座,形成无害化处理能力7210吨/日;全省城市燃气普及率61.68%,绿地率24.68%。
城市污水处理
全省污水处理总量46210万立方米,其中经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39762万立方米,其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6510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为67.15%。2009年开工建设污水处理项目69个。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全省城市街道清扫保洁面积12781万平方米,清运垃圾563.82万吨,无害化处理305.33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54.15%。2009年开工建设生活垃圾处理项目42个。
城市机动车污染防治
制定了《云南省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实施方案》。2009年全省机动车保有量达5877943辆,新增注册990000辆。全省18条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线对1347489辆机动车开展了排气污染物定期检测。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及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
全省17个设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得分排序由高到低为:
地级市排名:昆明市、普洱市、丽江市、昭通市、玉溪市、保山市、曲靖市、临沧市。
县级市排名:安宁市、个旧市、景洪市、潞西市、楚雄市、宣威市、大理市、瑞丽市、开远市。
昆明、玉溪、安宁、个旧、景洪等城市继续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