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急救援、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提高
2007年,我国自然灾害严重,多灾并发,点多面广,大多发生在粮食主产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困难,给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2007年,全国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48992.5千公顷,比上年增加19.5%。绝收面积5746.8千公顷,比上年增加6.6%;2007年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约39777.9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2325人,比上年减少27%;倒塌房屋146.7万间,比上年减少46.6万间;直接经济损失2363亿元,比上年减少6.5%。2007年底前各地收到中央下拨救灾款79.8亿元,比上年增长61.5%。各级政府及时组织开展救灾工作,民政部共启动灾害救助应急响应49次,向灾区派出工作组54个,指导地方政府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499.1万人(次),完成灾区恢复重建民房142.6万间,经国务院批准,增加早灾救助项目,提高因灾倒房、地震损房和冬春受灾群众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切实保障了灾时、灾后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出现了重灾面前灾民心里不慌和社会稳定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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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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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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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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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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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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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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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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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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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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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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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灾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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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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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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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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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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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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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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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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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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