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经济体制改革
适应经济建设发展的要求,必须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六五”后三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部署,现在的进展情况是:利改税的第一步,经过半年的准备,今年六月一日起已在全国国营工商企业中开始实施;更好地发挥中心城市组织生产和流通的作用,正确处理条条和块块之间的矛盾,正在结合政府机构的改革,扩大试点;关于农村商品流通体制的改革方案,已在全国范围内试行。这三项改革是对原有经济体制的突破,目前虽已开始,但大量的工作还在后头,必须继续抓紧进行。
我国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正在加紧研究,通盘规划,争取尽早制订出方案,进行试点和局部实行,以便在“七五”期间有步骤地全面展开。全面改革经济体制,要着重解决以下问题。
第一、改革计划体制,加强国家对国民经济的有效管理和指导。计划体制的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要根据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按照企业、产品和任务的不同,分别采取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三种管理办法。加强经济预测工作,逐步建立科学的计划决策、编制、综合平衡、考核和责任制度,健全和完善计划体系。国家在正确运用行政、立法等手段的同时,要更好地运用价格、税收、信贷等各种经济杠杆,切实加强统计工作和统计监督,引导地方、部门和企业的经济活动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保证国家计划任务的实现。
第二、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组织生产和流通,发展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主要是:以城市为中心,根据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组织各种经济活动,打破地区间、部门间、城乡间的分割。按照专业化协作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继续进行企业的改组联合,逐步实现企业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的合理化。认真消除种种壁垒和堵塞,开辟多种流通渠道,减少流通环节,做到货畅其流,逐步形成跨行业跨地区的经济区和经济网络。这方面的工作,首先从沿海大中城市、内地试点城市和某些新的重点建设基地做起,在经济不发达、条件不成熟的地区可以适当放后一些进行。
第三、改革财政体制和工资制度、劳动制度。进一步完善利改税的制度,开征一些必要的新税种,合理调整税率,按照税种划分中央收入、地方收入和中央地方共享收入,改进和稳定国家与企业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逐步改革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平均主义,使职工收入同社会经济效益、企业经营好坏和个人的劳动贡献密切联系起来。逐步改革劳动人事制度,做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择优录用,选贤任能,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灵活调节劳动力,促进人才的成长和合理使用。
我们正在和将要进行的各项改革,目的是要克服妨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原有体制中的弊端和缺陷,逐步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新的经济体制,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种改革也是一场革命,但它当然不是社会制度的根本改变,不是要动摇、背离社会主义制度,而是在社会主义自身基础上的自我改进、自我完善。这种自我改进、自我完善,是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依靠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力量,依靠亿万人民群众的实践自觉地进行的。通过改革,要使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日益巩固和发展,使它的各项具体制度日益健全和成熟起来,推动社会生产力顺利向前发展。当然,经过一段时期的集中的全面改革,在新的经济体制建立起来以后,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和其他条件的变化,经济体制中这个环节或那个环节的改革,还是要不断进行的。
过去几年中,我们在农村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农业改革和城市工商企业的改革,有相同的地方,又有不同的地方。经过改革,使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者的物质利益同自己的劳动成果和整个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密切结合起来,从而更好地发挥他们的积极性,这是相同的。但是,由于所有制形式不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社会化程度不同,城市改革比农村复杂得多,我们只能从农村改革中吸取那些共同性的经验,而不能把那些只适用于农业经营管理的具体形式,照搬到城市工商企业和其他事业中来。我国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财政收入来自城市工商业,城市改革的情况如何,对国民经济的全局关系极大。特别应该注意的是,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在继续调整经济、争取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情况下进行的。这就决定了我们在进行改革时,必须充分考虑经济的承受能力,既要态度坚决,又不能操切从事。凡是需要和能够进行试点的,都要经过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广。
国务院认为,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一些小的问题,是难以避免的,也是不难纠正的,但是,必须保证不出大的问题。改革的每一个步骤和措施,必须有利于完成国家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有利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有利于各项经济活动取得较高的社会经济效益;有利于兼顾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的利益,确保国家财政收入逐年有合理的增长。任何地区、部门和企业单位的改革,都必须以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为前提。只有坚持这样做,才能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
当前,在部分同志中存在着一种观点,把改革单纯看成是权力和利益的分散。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有害的。对企业的具体经济活动管得过多过死,不利于企业积极性的发挥,是不对的,适当放宽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对于关系全局的重大经济活动,应当集中的必须集中。削弱这种集中,那就不是前进,而是倒退,就不能保证我国经济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发展。对于企业应有的权力和利益,是必须尊重的。但首先应当明确,随着改革的逐步展开,对企业的要求大大地提高了,企业的责任将日益加重。以责、权、利三者结合为特征的各种经营责任制,责任是第一位的。立志改革,不应该热衷于为局部争利争权,而应当自觉地认识和履行自己的责任,致力于改善经营管理,推动技术进步,加强劳动纪律,扎扎实实地做好各种基础工作,提高经济效益。所有企业,全体职工,都要把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这些方面。各级经济领导机关和企业单位,都要尽力把自己的工作提高到同改革的要求相适应的水平上来。
经济体制改革,是我国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领导必须认清改革的根本宗旨,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和原则。任何一项改革,不仅要考虑到自身的合理性,而且要考虑到同其他改革的关联和配合;不仅要考虑到近期的效果,而且要考虑到长远的影响。要把改革同经济结构的调整、企业的整顿和技术改造很好地结合起来,互相推动,互相促进。在改革过程中,要坚持和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有说服力的宣传教育,统一大家的认识,克服各种影响改革正确进行的错误思想。从国务院起,各级政府都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尊重和支持群众中一切符合改革方向的新创造,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因势利导,有条不紊地把经济体制改革推向前进。
(三)关于教育科技文化建设
我们今后应该十分重视智力开发,把以发展教育和科学技术为重点的文化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这是实现经济振兴的必要前提。大力提高人民的科学文化、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可以为整个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提供强大的原动力。这个问题,全国人民都很关心,不少同志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各级政府必须坚决克服轻视文化建设的错误倾向,把智力开发提到重要日程上来。
当前,要把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加速培养各方面的建设人才,放在突出的地位。国务院最近批准了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采取多层次、多规格、多种形式,加速发展高等教育的报告。今后五年,计划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人数由一九八二年的三十一万五千人,增加到一九八七年的五十五万人,增长百分之七十五。与此同时,采取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管理干部学院、教师进修学院等多种形式发展高等教育,使这方面的招生人数由一九八二年的二十九万人增加到一九八七年的一百一十万人,即增长二点八倍。为了保证这一计划的实现,国家将负责解决有关重大项目的建设投资和物资供应。我们还要从政策上、组织上采取措施,创造条件,鼓励自学成才,有计划地轮训中青年干部,壮大各方面的专家队伍。
我国中等专业教育多年来发展缓慢,形成中等和高等专业人才的比例严重失调,不利于加强和充实生产第一线的技术力量,造成教育投资的严重浪费。要进一步抓紧中等教育结构的改革,有计划地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五年内使职业高中在校学生数占到整个高中学生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以上。为了推动这一改革,要加快职业技术教育师资的培训,提倡具备条件的科学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到职业学校兼职兼课,提倡厂矿和正规学校联合办学。
目前,越来越多的工农群众和青少年,已经从自己的切身经验中认识到掌握科学文化和政治理论的重要,一个学科学、学文化、学政治的热潮正在兴起,各级政府、企业和社队应该努力办好职工教育和农民教育,满足他们的要求。中、小学教育是基础。要大力培养中、小学师资,帮助他们提高教学水平,在全社会养成尊重教师的良好风气。要努力普及初等教育,抓紧扫盲工作,首先扫除青壮年中的文盲。幼儿教育十分重要,要有计划地发展,并且从办好幼儿师范抓起,逐步加以整顿和提高。在各级各类教育事业中,都必须注意编写好教材,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经济振兴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为使科学技术的发展与整个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相协调,从今年二月起,已集中几百位科学技术专家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编制一九八六年到二○○○年的科技发展规划。同时制订农业、能源、交通运输、计算机、机械工业、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等行业的技术政策和装备政策。这将为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的制订,提供可靠的科学技术依据。计划在“六五”期间进行的三十八个重点攻关项目和四十项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要继续逐项落实。除国家确定的重点攻关项目外,各部门、各地方、各企业都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确定自己的攻关项目。此外,政府正在组织有关科技力量,参加二百七十九项重大预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和重大建设课题的研究工作。我们还要认真做好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推广工作,通过技术引进和合作生产,较快地把我国的生产技术提高到新的水平。
科技人才的统一管理和合理使用,是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今后准备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编制规划、科技攻关、建立技术开发中心等,打破部门、地区界限,集中调配和合理使用全国科技力量。(2)有计划地从一些重工业和国防工业部门抽调一部分科技力量,加强能源、交通、轻工、农业等科技力量薄弱的部门;从力量富裕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部门抽调一部分人员,充实中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师资。(3)建立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制度,使科技人员从积压的部门流向需要的部门,奖励他们到中小城市、农村、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4)对全国科技人员,建立分级和分行业、专业的双重管理制度。(5)改进对科技人员的考核、晋级、评定职称和奖励制度,促进中青年科技力量的成长。
广大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继续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继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提出的重大思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进行创造性的研究,对建国以来各方面的成就和经验教训进行历史的总结,对国际上各方面的思潮进行有分析的研究和批评,吸收其中有益的东西,拿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经过若干年的努力,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起一个学科门类齐全、布局合理、各有特点、协调发展、具有现代化手段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体系。
我们的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坚持不懈地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思想教育人民,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这些部门应当围绕不断提高精神产品的质量这个中心,进一步安排好事业的调整、体制的改革、队伍的整顿和基本设施的建设,适应群众中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文化水平、不同兴趣的多方面的需要,努力创造和输送更多更好的、为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食粮,组织各种适合不同群众需要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丰富人民的文化生活。要大力加强广播电视电影、出版印刷发行、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档案馆、文化馆、青少年宫、体育场所等的建设,以满足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习和娱乐的需要。要继续保护好历史文物。我们要努力采用现代化的制作和传播手段,采取多种方式,向人民传播科学知识,介绍人类优秀的思想文化成果。我们的作品应该生动地深刻地反映我国人民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激发各族人民奋勇前进的巨大热情。我们向人民输送的精神食粮,不但要满足他们正当的娱乐和高尚的审美要求,而且首先要满足他们多方面的求知欲望;不但要使他们的精神境界和道德情操得到提高,而且要达到大大提高他们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能力的目的。
为了保证精神产品的质量,各级思想文化领导部门,必须尊重艺术规律,尊重作家艺术家的创造性劳动。文艺体制需要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改革。改革是为了促进社会主义文艺的繁荣,提高作家艺术家的思想艺术素质,提高作品的思想艺术质量。必须在继续克服“左”的错误的同时,对于已经有明显表现和恶劣影响的某些精神产品不顾社会效果的完全商品化的倾向,给以足够的警惕和注意,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切实纠正。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我们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但它们同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那种唯利是图、盲目进行的商品生产有着本质的区别。多数精神产品是以商品形式进行流通的,但是,我们绝不能让“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自由泛滥。一切严肃的、爱国的、革命的作家和艺术家,绝不能把自己的作品和表演当作牟取名利的手段。思想文化领域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对作品的社会效果不负责任的倾向,是同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不相容的,必须继续批评这种倾向。我们所有的思想文化艺术工作者都要十分珍重自己对人民所负有的重大责任,十分珍重人民的期望。
要大力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在发展现代医药的同时,要注意发展我国传统医药,克服忽视祖国医药宝库的现象。继续坚持预防为主、城乡兼顾、中西医结合的方针,逐步改革现有的医疗制度,加强各级医疗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继续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有效地防治各种传染病和地方病。积极开展城乡群众性体育活动,重点抓好学校体育工作,努力提高体育运动的水平。
进一步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是加强文化建设的关键。各部门、各地方应该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切实改进对知识分子的工作。对知识分子的劳动的报酬应该逐步适当提高。鉴于目前中年知识分子骨干的工资偏低问题比较突出,尽管国家财政还有困难,在今后也要尽可能拿出一些钱来,把他们的工资收入逐步提高到与其职务和职称相适应的等级线内。
为了进行智力开发,加强文化建设,包括教育、科学、文艺、体育、卫生等方面的建设,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之间的比例关系逐步协调起来,国务院决定今后逐年增加文化建设方面的投资。除了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外,要充分调动各地方、部门、工矿企业、农村社队和广大群众进行智力投资的积极性。从国家、集体和个人几方面共同努力,来加强我们的文化建设。
(四)关于政法工作
为了保障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继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建设,加强政法工作,努力消除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各种违法乱纪的消极现象,实现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新宪法是我国人民治理国家的总章程。要教育和组织人民认真地实施新宪法。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以身作则,坚决维护宪法的尊严,成为执行宪法的模范。希望各级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在这方面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监督。我们要根据宪法的规定继续改革和完善政府的机构和领导制度。省、市、自治区政府的机构改革要继续抓好,善始善终;县和基层两级政权的机构改革,将在今冬明春逐步展开。各级政府要努力改善领导制度,改进领导作风,健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同群众的联系,实行从上而下和从下而上的各种有效监督,切实克服各种形式的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一切政府工作人员都必须严守法纪,克己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于那些给国家财力物力造成重大损失的严重官僚主义者,坚决执行包括降职、降级、撤职在内的各项政纪,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凡属无视国家法纪,肆意侵犯人民民主权利,利用职权谋私利,参与经济犯罪和其他犯罪活动的,一律依法惩处,不能姑息养奸。
要继续抓紧经济立法和行政立法的工作。国务院准备陆续制定一批经济法规,以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政府经济部门和经济组织的领导人员,都要努力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经济活动,消除各种犯罪分子可以利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加强和改革政法公安工作,实行综合治理,是实现社会治安和社会风气根本好转的基础一环。几年来由于各方面的努力,社会治安虽有好转,但尚未恢复到建国后的最好状况,某些地方凶杀、抢劫、强奸、盗窃等刑事犯罪问题还比较突出。最近发生的劫机事件,暴露了我们的管理制度中存在着严重的漏洞和问题,政法机关的某些专政职能没有得到强有力的行使,有些单位政治思想上的麻木和敌情观念的薄弱已经发展到了令人难以容忍的程度。我们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只要各级政府、政法部门和全体人民密切合作,我们就完全能够更有效地为防止和消除这些恶性案件而斗争。极少数敌对分子和不可救药的惯犯要犯,不管他们如何暗中破坏,如何铤而走险,他们终将逃脱不了应得的惩罚。我们要坚决镇压反革命活动,继续有力地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和其他犯罪活动,决不能松懈这方面的斗争。同时各级政法部门要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协同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做好预防犯罪和教育挽救失足者的工作。要加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治保、调解组织的建设,进一步推动群众制订街道居民公约、乡规民约和工作守则等活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自觉维护社会治安,遵守公共道德。要发动广大群众自己做思想疏导和调解工作,使人民内部的各种纠纷及时得到解决,不致激化。进一步整顿劳改、劳教场所。努力办好各种形式的工读学校。要激发失足青年的自尊心,并负责给已经悔改的失足者以正常的生活出路。
为了适应政法工作的需要,要大力加强政法公安队伍的建设,全面提高政法公安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改善他们的技术装备,加强他们的战斗力。全体政法公安干警,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必须具备对国家对人民绝对忠诚的政治品质和“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不断地增强群众观念、民主观念和法制观念,加强组织性纪律性。要处处为人民的利益着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办事,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积极举办中等和高等政法院校,搞好在职干警的正规训练工作,把政法公安队伍真正建设成为人民热爱的、训练有素的社会治安的柱石。
各位代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在复杂的、动荡不安的国际环境中进行的。为了确保国家安全和加强反间谍工作,国务院提请这次大会批准成立国家安全部,以加强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
我们必须继续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不断增强足以适应现代国际环境需要的国防实力。人民解放军要加强军政训练,努力提高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水平,提高在现代战争条件下的合成作战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要有重点地抓紧武器装备的科研、试验和生产,加速技术装备的更新换代。要改进兵役制度,加强民兵建设。继续发扬拥政爱民、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增强军政军民团结。加强国防,保障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是我们时刻不能忘记的神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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