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禁毒基金会
中国禁毒基金会是1999年4月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旨在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筹集和接受捐赠,支持中国禁毒事业的发展,开展国际民间禁毒合作,为人民健康幸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进一步加强基金会领导班子建设。全国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陶驷驹同志兼任中国禁毒基金会理事长和法人代表,原中国武装警察部队学院院长张世瑷少将、原公安部禁毒局巡视员刘志民同志任中国禁毒基金会副理事长,陈绪富同志任中国禁毒基金会秘书长,陈兴友同志任中国禁毒基金会副秘书长。
•争取到国家税务总局的免税政策。即对纳税人通过中国禁毒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或未超过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积极开展募集资金工作。经工作,2006年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捐赠1000万元,澳门志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捐赠300万元,中国化工集团捐赠100万元,天大药业捐赠价值2000万元戒毒药品,中国长农实业集团公司捐赠价值300万元戒毒药品,广州万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捐赠价值300万元的毒品检测试剂。中国禁毒基金会在北京分别举行了天大药业、澳门志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禁毒基金会捐赠的仪式。
•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继续与国家禁毒办、中国社会报社共同举办《禁毒周刊》,研究了深化改革的措施和意见,加强了禁毒宣传阵地建设;会同国家禁毒办、公安部宣传局、《讽刺与幽默》报社等单位开展全国禁毒公益漫画大赛,制作《防范新型毒品挂图》;支持十大民间禁毒人士之一的湖南益阳市银城花鼓戏艺术团团长吴孟清十万元经费,用于解决该团资金严重不足。
•慰问在工作中牺牲、受伤的禁毒民警。向牺牲的广州市公安局吴桂忠烈士、甘肃省公安厅王建平烈士、云南省公安厅程伟峻烈士和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禁毒队赵秀同志的家属各送去慰金30000元,向受伤的公安局东河局禁毒队关正宇、冯卫军、杨建国、石玉洁同志各送去慰金3000元。
•加强自身建。在学习、借鉴有关基金会、协会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组织起草和修改了《中国禁毒基金会章程》、《中国禁毒基金会基金募集管理办法》以及《中国禁毒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中国禁毒基金会内务管理》等。请公安部审计局进行了年度审计,通过了民政部的年度审核,并在公益时报刊登了年审报告。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着手开展清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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