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频道6月6日电(记者杨洪涛)为进一步把产业化扶贫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扶贫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贵州对实施产业化扶贫项目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实行责任目标绩效考核管理。
根据贵州省扶贫办出台的相关规定,贵州在实施的草地生态畜牧业、蔬菜、油茶、果(药)等产业化扶贫项目实行分年度考评制,根据考核结果,实行"以奖代补、进入退出"机制,按照"谁积极就支持谁"和市场导向原则,调增调减次年产业化扶贫项目资金,鼓励项目县做大做强产业,建立长效减贫政策激励机制。
对年度考核结果优良的县,按档次差别实行以奖代补调整次年项目资金;对考核合格的县不奖不补;对考核不合格的县,减少项目资金,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相关县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整改提高。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县,取消项目县资格,并按照组织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据了解,为实现"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扶贫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贵州把产业扶贫作为增强贫困地区"自我造血"功能的关键措施,作为解决石漠化地区生态和贫困地区农民增收脱贫问题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打造出了"种草养羊"、"种草养鹅"等一批产业扶贫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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