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2月10日电(记者刘晓莉)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获悉,广西将边境地区0-3公里范围内农村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并将边境地区3-20公里范围内的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马飚说,2009年,广西将稳步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完善收入分配政策,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扩大农民增收渠道;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对象待遇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根据物价指数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水平,全年新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困难救助资金7.87亿元,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提高全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月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全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月平均保障标准和人均补助水平。
广西还将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完善8个边境县0-3公里兴边富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3-20公里兴边富民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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