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午,省民政厅、财政厅、省委组织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为我省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工作,确保春节前将补贴以现金形式足额发放到每个困难群众手中。
这次一次性生活补贴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发放范围和补贴标准是: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建国前入党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180元(如果一个人是多种身份,按其补助最高标准执行,不重复计算发放补贴)。
据了解,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民生,重视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和优待抚恤制度,不断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随着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和优抚制度的不断完善,受益人数持续增加,补助水平稳步提高。目前,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60多万人,农村五保对象28万多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35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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