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电(记者常红)“截止2008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达到1.6亿,约占总人口的12%,我国面临着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养老机构和护理人员严重不足。”今天,记者从第五届全国老人院院长论坛上获悉,按照国际平均每千名老人占有养老床位50张测算,我国老年人共需养老床位800万张,而目前仅有250万张,床位缺口达到550万张。
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达到1.6亿,约占总人口的12%,80岁以上的老年人1805万,约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1.29%。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我国都将面临着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社会对养老机构和专业护理的需求急剧增加。但目前,我国养老机构和护理人员严重不足,远远不能适应需要。按照国际平均每千名老人占有养老床位50张测算,全国老年人共需养老床位800万张,而目前仅有250万张,床位缺口达到550万张;按照老年人口与护理人员配备比例3:1测算,全国有2830万老年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共需要养老护理员1000万人,而目前全国养老机构的职工只有22万人,其中取得职业资格的仅有2万多人,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同时,养老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较低,专业水平、业务能力、服务质量还不能有效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指出,近年来,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加快养老机构和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的步伐,提升养老服务的水平,民政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一是加强养老机构建设。2006年以来,民政部先后在全国实施了县区社会福利中心、爱心护理机构、示范性养老基地等工程项目,建设一批种类多样、社会急需的养老机构。2009年初,民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启动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并选择黑龙江、江苏、湖北、重庆、甘肃5个省份进行试点,明年将在全国正式实施。目前,两部门还正在抓紧制定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十二五”时期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民政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全面落实国家在土地、税收、医疗等方面的的扶持优惠政策,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是强化监管职能,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针对2008年以来一些地方的养老机构特别是民办养老机构相继发生安全事故的问题,民政部下发通知,在全国养老机构开展“两规范一标准”专项检查,同时,与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加强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是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为养老机构的发展提供制度保证。民政部对1999年颁布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养老机构的准入条件,提出了优惠扶持政策,丰富了运营监管措施。同时,民政部正在抓紧制定《机构养老服务规范》、《居家养老服务规范》2个国家标准。
五是加强专业化建设,建立高素质的服务人才队伍。为了解决养老护理员数量严重短缺的问题,目前,民政部正在着手制定养老护理员培训规划,对今后一个时期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力争通过几年的时间,使我国养老护理员的数量和质量都能有一个较大的提高。
自2009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以来,民政部积极推动各地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宁夏是全国第一个建立高龄津贴制度的省区,在宁夏的示范带动下,全国大部分省市也相继建立了程度不同的高龄津贴制度。今后,民政部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这项制度:一是要求各地统一本区域的津贴标准;二是要求各地优先将80岁以上生活困难人纳入保障范围;三是要求各地通过银行系统,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据悉,全国老人院院长论坛由民政部主办,中华慈善总会、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协办,鹤童老年福利协会、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承办,自2000年起至今已经成功举办了四届,为加强全国各养老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与经验交流,促进养老机构的行业建设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日,由汇丰银行资助的第六届全国老人院院长培训班也在北京开班。未来两个星期,来自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0位养老机构负责人将系统学习老人院管理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中国养老服务业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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