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1日电 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各地用于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资金要达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2006年我国已经有13个粮食主产省(区)的粮食直补资金达到这一目标。
分析人士指出,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不断巩固、完善和加强各种农业补贴,并逐步形成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类型多样、操作简便的农业补贴制度,表明政府对农业的这一支持政策正在形成长效机制。
近几年我国实行了多项旨在提高农民收入的补贴政策,深受基层和农民欢迎。从2004年起,国家财政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结构,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并不断加大对部分地区种粮农民的良种和购置农机补贴力度。
财政部统计显示,2006年全国粮食直补资金达到142亿元,比2005年增加约10亿元,其中13个粮食主产省(区)126.8亿元,均占本省(区)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良种补贴资金40.7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6亿元,分别比2005年增加2亿元和3亿元。
中央一号文件指出,今后在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基础上,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扩大补贴范围和品种。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补贴机型和范围。
我国还将继续加大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力度。据悉,这一补贴制度是财政部去年以柴油配套调价为契机,综合考虑柴油、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因素,针对种粮农民农业生产资料增支而新增的综合直补。2006年,中央财政共安排125亿元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综合直补,使7.28亿种粮农民直接受益。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对减轻因柴油、化肥等农资价格变动对农民种粮收益的影响,稳定农民种粮收益,促进粮食生产,确保我国粮食安全,意义重大。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还明确了我国将继续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逐步完善办法、健全制度。
对此,国家粮食局局长聂振邦表示,2007年,国家粮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执行最低收购价地区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国家委托的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将加强对委托收储库点收购粮食的监管,确保储粮安全。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2007年,中央财政还要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力度,增加对财政困难县乡增收节支的补助。据统计,2005年和2006年,中央财政分别安排了150亿元和235亿元资金实施“三奖一补”政策,帮助各地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并对粮食主产县给予奖励。
对今后中央财政的农业补贴投入安排,财政部长金人庆表示,2007年中央财政支出将继续向农村倾向,已经出台的各项支农政策措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逐步把行之有效的支农措施规范化、制度化,形成连续、稳定的支农政策和制度,让公共财政的阳光进一步照耀到广大农村。(记者韩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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