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近年来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县级政府办学的职责,有效解决了教师工资发放、校舍改造等问题,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
为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困难、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乏力等问题,去年以来,河北省坚持“以县为主”的办学方针,进一步明确了县级政府的办学责任。明确规定,县级政府负责中小学的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建设管理以及教育教学管理;负责教师工资的统一发放,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管理权上收到县,建立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体制;负责中小学生校长和教师的管理,建立以县级行政部门为主的教育人事管理体制等。
为把这一体制落到实处,河北省各级政府及财政、教育部门都层层明确了责任,签订了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逐项抓好落实。省教育厅对78个县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工作进行了重点督导检查。省财政厅对122个县教师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核实了这些县财力状况和保障力度。省审计厅对61个县教育经费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
县级政府职能的强化,有效保证了教师工资的发放、保证了学校的正常运转。目前,全省已有143个县、区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上收到县一级管理发放,占全省县、区总数的80%。去年全省对困难县教师工资转移支付资金近12亿元,有效保证了学校的正常运转。
河北省去年以来组织实施了中小学危房集中改造工程。列入国家“危改”项目的1010所中小学的危房,目前已全部开始改造,已投入资金6亿余元,建成新校舍72万平方米。
去年这个省还投入资金4亿元用于中小学布局调整,使全省农村小学数量减了5000多所,小学校规模均明显提高。全省投资近10亿元,新建初中152所、高中36所,缓解了中学的就学压力。(吕国庆)
新华社 20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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