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全文)

2013年09月11日14:5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十二五 规划 纲要 农业 农村 农村经济 福建 产业化 农民增收

第七章 创新现代农业体制和机制

一、完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

(一)完善土地承包制度

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进一步明晰产权,加快林权证发放进度。完善林权流转服务平台,促进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规范有序流转。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林权所有者对林木的处置权。完善金融对林业的服务机制,加强林业信贷产品创新,健全林业信用担保和森林保险制度,建立促进林业信贷发展政策扶持机制。加大对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促进林业规模经营、集约经营。

(三)推进海域使用权制度改革

完善海域和内陆水域的养殖证制度和权证抵押登记制度,建立海域使用权流转市场,健全海域和内陆水域使用权利益补偿机制。拓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范围。

二、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一)深化农业投资体制改革

放宽农业基础设施投资领域,积极发挥财政性投资的引导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投资现代农业,引导金融信贷资金加大对现代农业的支持力度,形成多元化的农业投融资体系。

(二)健全农业补贴制度

完善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以及农业保险补贴等政策。新增农业补贴适当向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不断扩大补贴种类,逐步提高补贴标准。

(三)完善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

健全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比价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建立其它主要农产品价格保护办法。建立健全农产品进出口和吞吐调节机制,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

三、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

(一)完善产业化利益机制

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实行最低收购保护价,为农户提供种苗、种养技术、市场信息、生产资料和产品销售等多种服务。推广订单农业,引导龙头企业设立风险资金、采取入股分红和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更加紧密、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民和龙头企业在自愿互利基础上,建立多种形式的经营联合体。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龙头企业和农民的诚信守法意识。

(二)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鼓励基层供销社、集体经济组织、农技推广部门、农业企业积极领办或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扶持合作社规范化和示范社建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增强合作社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能力。引导合作社在发展壮大的基础上实现联合,建立合作社联合社。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信用合作、“农超对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涉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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