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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断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综合利用投资、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手段,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种养业良种繁育、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机作业和供应维修、气象预警防灾减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职能,创新服务方式,支持和保障现代农业发展。
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依托山西农大、山西农科院等科研单位,建设小麦、玉米等农产品种质创新、品种选育、高效栽培技术研发平台和技术集成示范基地。重点支持与特色农业相关的基础性、前沿性科学研究,逐步增强科研单位的科研创新能力,有效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在农业领域的示范和应用。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逐步完善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新建或改扩建800个农业技术推广站和2000个村级服务点;积极探索科技大集、科技示范场、技物结合连锁经营、技术承包等推广形式,积极支持农业科研单位、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保障先进适用的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的推广应用,提高全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和贡献率。
种养业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根据不同区域的生态条件,统一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良种繁育基地,配套良种检测、仓储等设施设备,全面提升良种生产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同时,加大优良品种推广力度,提高良种商品化程度和规模化种植养殖水平。
动植物保护体系建设。继续实施植物保护工程,加强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站建设,完善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构建“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功能齐全、防控有力”的监测和防控体系,强化病虫害预测预报和植保专业化防治,科学合理用药,减少病虫害发生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继续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预警指挥、基础设施、技术支撑和物资保障四大体系,逐步推进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健全2个省级农畜产品质检中心,新建或改扩建11个市级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新建75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基本实现对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监测,切实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加强农机技术推广、农机安全监理、农机质量监督、农机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机维修保养、农机具及零配件供应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齐备、设备先进的农机化服务网络,全面提升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和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到2015年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320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5%。
气象预警防灾减灾体系和“三农”气象服务体系建设。依托现有的省、市、县气象业务系统,进一步推进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县级农业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高全省农村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减灾水平。实施山西气象为农服务工程,重点建设气象为农服务系统、农村气象灾害精细化数值预报系统、农业和生态气象观测系统、农业气象信息网络系统和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综合信息全覆盖建设,构建和完善气象为农服务体系,为全省农村防灾减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气象保障。
(三)加快推进城乡生态化,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
大力实施生态兴省战略,在继续实施跨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的同时,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工程,加快“绿化山西进程”,为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生态保障。
1.切实加强林业生态建设。
以建设林业生态省为目标,以建设林业“六大工程”为统领,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大力发展林业产业。重点抓好以太行山、吕梁山为重点的“两山”造林工程,以路网、水网为骨架的“两网”绿化工程,以干果经济林和速生丰产林为重点的“两林”富民工程,以城市郊区和矿区植被恢复为重点的“两区”增绿工程,以省直国有林区为重点的“双百”示范工程,以天然林资源保护和森林资源综合保护为重点的“双保”管护工程,确保每年完成营造林400万亩以上。继续实施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太行山绿化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重点建设通道绿化和吕梁山生态脆弱区植被恢复两大林业标杆项目。开展三晋绿化大行动,鼓励企业、社会、个人通过碳汇造林、林地林木认养等方式参与造林绿化。加快推进晋北晋西北防风固沙林区、吕梁山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林区、太行山土石山水源涵养林区、中南部盆地防护经济林区四大生态屏障建设。稳步提高森林覆盖率,有效增加森林蓄积量,通过发展林业增加农民收入,努力实现城乡生态化。
2.继续开展重大流域(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大力推进城乡生态化建设步伐,继续推进跨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2+10”工程建设。按照整体规划、突出重点、逐级推进、分期实施原则,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重大标杆项目近期提升及中期工程建设,加大省级投资,足额落实市、县配套资金,确保完成工程治理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太原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对区域内企业进行全面整治,整体退出水泥、焦化、化工、煤炭等高污染行业,强化生态治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生态环保、绿色宜居、人地和谐、山川秀美的新区域。加快实施十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重点开展林草植被建设与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河道治理、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污染企业关停整治、采煤(矿)沉陷区治理、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等工程建设,促进区域生态环境修复,实现人居生活、生产和自然环境的明显好转。全力推进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及清水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率先实施河道整治、重点生态景观区治理、清水河干流绿化美化、污染治理、生态湿地景观等工程。全力实施好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工程。
3.加快治理水土流失。
加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力度,继续推进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水土保持项目、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水土保持项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坝滩联合整治、沟坝地治理等国家和省级重点水土保持项目,有效控制项目区水土流失。加强水土保持,在全省冲积平原区、丘陵阶地区、缓坡风沙区、黄土丘陵沟壑区和林草植被覆盖较好的山区建立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区,在京津风沙源项目区、首都水资源和黄河多沙区建立重点治理管护区,促进生态恢复。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山丘区,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重点建设淤地坝和小型蓄水保水工程,保护和合理利用当地的水土资源。加强农村“四荒”治理和开发,依靠政策并利用市场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