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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化支出结构。2012年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新增财力全部用于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结构继续优化。在预算支出总额912.8亿元中,民生支出达到551.89亿元,占支出总额的60.5%,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产业支出达到117.6亿元,占12.9%,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达到119.1亿元,占13%,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行政成本性支出124.21亿元,占13.6%,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
3.保障重点需要。确保农业、教育、科技三项法定支出增幅高于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全力保障其他各项重点支出需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文化建设投入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的要求,文化方面投入增长57.9%;贯彻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加大综合扶贫投入力度,2012年省级财政安排农村综合扶贫资金173亿元,增长35.1%,其中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1亿元,增长38.4%。
省级财力安排分科目情况是:
农林水事务81.18亿元,增加17.7亿元,增长27.9%。主要用于新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新增百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程、畜牧业、林业、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助,支持“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和大中型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教育支出107.36亿元,增加24.65亿元,增长29.8%。主要用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配套、免费教科书、“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民族地区“9+3”免费职业教育、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三年计划”、贫困家庭及涉农专业和秦巴山区中职学生免学费、中小学“校安工程”、高校化债财政奖补、提高高校生均经费水平等方面。
科学技术17.99亿元,增加4亿元,增长28.6%。主要用于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战略性新兴产品培育、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等重大工程、支持产业及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制和技术改造、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支持省属科研院所事业发展等方面。
文化体育与传媒34.6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省级文物保护及维修、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广播电视 “村村通”工程运行维护、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体育运动员训练及参赛等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192.48亿元,主要用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就业再就业补助、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自然灾害救灾救济、国有企业破产改制补助、孤儿生活补助等方面。
医疗卫生76.62亿元,主要用于完善群众健康安全保障体系、“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城市社区卫生能力建设、城乡医疗救助、中医药事业发展等方面。
节能环保12.13亿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补助、天然林保护工程、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支持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和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48.6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创新、企业技术改造、重点产业园区建设、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16.1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内外贸发展、现代服务业、物流业、旅游业、开放型经济发展等方面。
住房保障支出30.05亿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廉租住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补助、棚户区改造工程等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77.23亿元,国防3.18亿元,公共安全35.51亿元,城乡社区事务4.51亿元,交通运输59.69亿元,金融监管等事务1.58亿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3.76亿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7.8亿元,预备费12亿元,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96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安排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1.7亿元。其中:农网还贷资金收入10.3亿元;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2.3亿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1.1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8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6亿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3.5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2.4亿元;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收入6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的原则,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71.7亿元。
以上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省级87个部门2012年部门预算已报送大会,请予审查。
四、关于2012年的财政工作
2012年是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促进我省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一年。各级财政部门将牢牢把握“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的决策部署,继续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全面落实“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民生和社会建设投入,大力支持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一是促进投资稳定增长。保持合理的政府投资规模,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统筹协调各类政府性资金,优先保障重点在建、续建项目资金需求,加大对水利、交通、民生、社会事业、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等重点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投入。二是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等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的各项政策,延长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落实好各项税费减免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按照中央要求,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涉企收费项目,全面清理规范公路收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三是支持扩大消费需求。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促进农民增收,增强城乡居民消费预期和能力。支持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四是落实稳定物价各项政策。加大农业生产发展支持力度,增加主要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推进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加强重要商品物资储备和投放。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落实好对低收入群体的补助政策。
(二)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是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支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大力支持“1525”成长型产业园区发展,全面落实推进“两化”互动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二是支持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大对科技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特别是高新技术研究以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扶持力度,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三是支持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推动成渝经济区、天府新区建设,大力支持重点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实力。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提高支持发展和改善民生的保障能力。继续落实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政策。四是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加大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投入,完善以奖代补机制,支持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促进循环经济加快发展。完善节能减排政府采购政策。推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