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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持民生优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2年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支出689.6亿元。
一是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促进教育公平。2012年安排教育投入245.97亿元,比上年增长17.64%。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建设教育强省、人力资源强省。贯彻落实国家加大学前教育发展力度的要求,统筹安排欠发达地区乡镇中心镇幼儿园建设2亿元、学前教育发展专项1亿元、学前教育困难家庭幼儿生活费补助0.84亿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安排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79.35亿元,用于免除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课本费,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补助政策,逐步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等。深化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安排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三室一场五有”工程资金3亿元、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经费1亿元;安排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资金9.6亿元,提高教师待遇水平,促进城乡师资均衡配置,实现县域内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安排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1.8亿元,支持农村教育师资建设,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统筹安排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建设资金4亿元,用于加快高中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增加高中阶段学位,完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安排职业技术院校增编经费4.51亿元、技工学校建设补助2.85亿元、职业教育经费2亿元、扩大职业院校生均定额试点新增经费1.51亿元、技师学院建设资金1亿元、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资金1亿元,支持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安排29所高校生均综合定额经费47.38亿元、985工程及211工程学校建设资金4.83亿元、省属高校基本建设资金4亿元,安排高校建设配套资金、质量工程和重点学科建设补助、师资引进等资金5.84亿元,用于高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学质量提升、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引进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扩大并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覆盖范围和水平,安排18.13亿元建立健全我省普通高校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安排助学贷款贴息专项资金1亿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
二是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2012年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132.69亿元,增长23.46%。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逐步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网。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2012年起实现全覆盖,对60岁以上领取待遇的参保人给予每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补助,安排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21.05亿元。实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从2012年起实现全覆盖,全省612.22万城镇居民受益,安排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9亿元。积极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保障等政策,安排省农垦企业养老纳入统筹缺口补助1.11亿元、贫困地区养老保险提标缺口补助0.8亿元、省属企业早期退休人员待遇补助0.5亿元,切实解决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问题。完善优抚安置保障体系,安排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标准和解决军队退役人员生活待遇补助资金9.84亿元,14个欠发达地区城乡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经费2.67亿元、离退休和军转干部生活补贴1.04亿元,建立城乡抚恤优待补助标准正常增长机制,提高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水平。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安排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17.28亿元、五保供养资金2亿元,提高困难群体保障水平;安排全倒户重建家园补助和自然灾害补助2亿元,提高对自然灾害应对能力,切实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和救灾救济工作。完善社会福利体系,安排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敬老院和福利中心建设补助资金2.79亿元,加大福利设施建设力度,提高福利水平。落实对离退休干部的待遇政策,安排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经费29亿元。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完善统筹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安排扶持欠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7亿元、促进就业专项资金6.17亿元、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1.17亿元。
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2012年安排医疗卫生投入141.67亿元,比上年增长51.24%。落实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按照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的要求,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85.27亿元,解决欠发达地区新农合参保3737万人、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375万人的医疗保险问题。大力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的要求,提高省财政对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安排落实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资金8.96亿元;安排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3.41亿元,向城乡居民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安排乡镇卫生院经费保障体制补助经费7亿元、经济欠发达地区行政村驻村医务人员补贴1.66亿元、农村卫生专项1.5亿元、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以奖代补项目资金1亿元、经济欠发达地区社区卫生专项转移支付0.77亿元、农村卫生事业及改水改厕专项补助0.7亿元,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条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大型综合性医院建设水平,安排公立医院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及修缮、科研等资金4.29亿元,提高医院建设水平,支持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医疗保障及救助水平,安排医疗救助金、困难市县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补助、政府资助社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资金等1.38亿元;安排欠发达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金补助1亿元,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保问题。
四是推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提升文化软实力。大力实施《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积极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安排文化强省建设重点项目资金3.8亿元。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安排经济欠发达地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保障机制经费1.22亿元;安排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1亿元,实现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的目标;安排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0.99亿元,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安排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设备经费0.43亿元、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专项经费0.39亿元。扶持文化产业发展,安排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8亿元,实施重点文化项目,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安排重点文物保护及维修经费0.32亿元、省博物馆新馆运行经费0.25亿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0.15亿元;安排扶持文艺精品创作专项资金0.5亿元,提高文化产品质量,推进文化创新。支持重点文化项目建设,安排广东画院新址建设、辛亥革命纪念馆建设、中山图书馆改扩建工程、友谊剧院改造工程资金缺口补助等资金1.13亿元。提高体育事业发展水平,安排第十二届全运会备战经费0.55亿元、体育发展专项0.15亿元。
五是推进住房保障均等化,逐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大力度解决贫困农民住有所居问题,安排补助资金10亿元,支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泥砖房、茅草房改造,完成 3409条贫困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任务。支持公租廉租住房建设,安排公租廉租住房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2.08亿元,支持加快公租廉租住房建设,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实施政策性农房保险,安排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保险补助资金0.6亿元,扩大政策性农房保险范围,将全省有意愿参保农户的农房全部纳入政策性保险范畴。扶持边远村庄整村搬迁,安排村庄搬迁专项资金1.15亿元,扶持边远革命老区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实行整村搬迁安置,努力完成700条村1.5万户的搬迁安置任务。
六是推进公共交通均等化,提升我省交通事业发展水平。加快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安排省级重点公路项目建设补助资金57.45亿元,进一步完善城乡公路网络。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安排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主骨架网项目、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铁路项目资金本金投入3.97亿元。落实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对城市公交、城市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给予补贴17.01亿元。促进民航事业发展,安排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项目资本金、扶持我省航空事业补贴专项资金3.4亿元。
(3)支持节能减排,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2012年安排节能环保投入18.29亿元,比上年增长35.81%。
加大对节能减排支持力度,安排节能专项资金3.6亿元、环保减排专项1.8亿元、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0.2亿元,重点支持节能减排工程实施和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大力加强垃圾、污水、空气、土壤等治污保洁处理,安排省治污保洁专项资金1.3亿元、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0.75亿元、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0.5亿元、固体垃圾处理经费0.3亿元、水质保护经费0.23亿元,改善生态环境。支持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安排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亿元、环保能力建设资金1.07亿元、农村环保建设专项资金1亿元。推动低碳发展,安排低碳技术创新与示范专项资金1亿元、省级低碳发展专项资金0.3亿元,支持低碳发展相关基础性研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及低碳城市(县、区)、园区、社区和企业示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