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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1.认真研究落实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对预算的决议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切实做好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工作,加快县以下政权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建设,落实执行生态激励型财政机制,稳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健全完善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坚持依法治税理财,狠抓增收节支;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加强非税收入监控,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预算报表体系,规范预算项目名称,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筹集资金落实十件民生实事,继续推动实施《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推动农业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教育投入力度,重点解决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问题;加大农村医疗卫生投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医疗服务;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重点解决农民群众“老有所养”问题。
2.认真研究落实省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坚持把办好建议工作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把“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代表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省财政厅承办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共254件,其中主办件64件、协办件190件,均全部按时办结。主办件中,建议所提问题已经基本解决的共47件占73.4%,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解决的共3件占4.7%,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共14件占21.9%,均实现百分百沟通。根据代表反馈情况,暂无不满意意见。在办理人大建议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积极而为、高效务实”的工作思路,努力创造条件,拓展办理深度,在解决问题、办出实效上下功夫,力求做到办理一件建议、解决一批类似问题、推动一个方面的工作,增强办理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实效,推动代表的“良策”变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
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全省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下,预算执行等财政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地区的基层财政仍比较困难;支出固化安排比重越来越大,收支矛盾突出;各部门编制预算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预算支出执行时效性和均衡性仍需增强;财政基础管理尚待加强,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的重要一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我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关键之年。
(一)2012年我省财政形势。
预计2012年我省经济有望保持在平稳增长区间,财政收支形势将得益于宏观经济平稳运行而延续稳定态势,但同时也面临不少减收增支因素。收入方面,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人民币汇率振动将对外贸依存度高的广东省出口产生不利影响;随着2011年以来工业、投资、外贸出口、企业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的逐步回落,将明显影响相关主体税种收入的增长;房地产调控政策对财税收入产生的冲击将继续显现。此外,国家出台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将一定程度影响财政增收。预计2012年财政收入难以实现较高增幅,将基本与经济增长的速度相适应。支出方面,贯彻国家调结构、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加大水利建设投入等各项政策,保障“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保障性住房、交通、节能环保等重点支出,落实促进转型升级等各项战略部署,都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收支压力较大。2012年全省和省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较为突出,必须审时度势、科学合理编制2012年预算。
(二)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总体要求。
根据国务院对编制2012年预算的要求,2012年省级预算编制收入安排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支出安排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集中财力保障《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等重大战略决策的贯彻落实。
编制2012年省级财政收支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科学发展主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为核心任务,继续解放思想,坚持稳中求进,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稳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保稳定的要求,扎实推进法治财政、民生财政、绿色财政、绩效财政、阳光财政“五大财政”建设,创新理财观念,加快财政工作转型;运用财政手段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转型升级;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强化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增长,为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2年编制省级预算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积极稳妥,实事求是;坚持应征尽收,加强收入征管;坚持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坚持厉行节约,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支持转型升级;坚持民生优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支持“三农”工作;坚持先行先试,支持社会管理模式创新;坚持深化改革,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坚持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