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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2年预算草案
2012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上海深入推动 “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一年。当前宏观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经济社会发展呈现一系列新的积极变化,有利于本市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但是,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外部经济环境依然错综复杂,使得2012年本市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仍然存在较多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财政支出压力增加,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一)2012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关于编制2012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的精神和市委的总体要求,2012年本市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九届市委十七次全会的部署,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和“五个更加注重”,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深化财税制度改革;进一步调整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和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结构优化、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和增收节支的方针,加强财政科学管理,继续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2年市与区县的预算编制将遵循以下要求:
一是收入预算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要与2012年本市生产总值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相适应,并考虑税收政策调整因素,分税种、分项目测算税基和收入的增减情况。
二是支出预算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倾斜,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三是政府预算体系完善要整体推进、有机衔接、联动安排。要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健全政府性基金预算,继续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二)2012年全市及市本级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2012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预算3705亿元,比2011年(下同)增长8%,加上中央财政与本市的结算净收入304.2亿元、中央财政专款上年结转收入51.4亿元,减去调出资金26.6亿元,全市财政收入总计4034亿元。全市地方财政支出预算4034亿元,增长3%。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平衡。
市本级财政收入预算1827亿元,增长9%,加上中央财政与本市结算净收入304.2亿元、中央财政专款上年结转收入51.4亿元,减去市对区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667.5亿元,调出资金14.1亿元,市本级财政收入总计1501亿元。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1501亿元,下降0.5%。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平衡。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数低于上年执行数,主要原因是上年执行数中包含中央财政下达的专项补助资金和财政部核定本市自行组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的支出,截至预算编制时中央财政已下达专款较上年减少,财政部尚未核定2012年本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预算执行中,待中央财政下达专款到位以及财政部核定本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后,将按规定程序调增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
2012年市对区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667.5亿元,与2011年执行数基本持平,其中:市对区县税收返还预算334.5亿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预算数中仅包括中央财政已预下达的2012年部分专款,以及区县出口退税等专项上解金额预计增加,市对区县税收返还相应减少。市对区县转移支付预算333亿元,增长12.5%,主要是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衡保障的要求,市对区县转移支付按高于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安排,以加大对郊区、人口导入区和财力困难区县的支持。同时,结合国家和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继续将新增教育费附加收入大部分用于市对区县转移支付,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由于各区县的预算批准时间与本市总预算编制时间尚不衔接,2012年本市总预算中区县级预算,仍由市财政汇总各区县财政部门上报的财政收支预算代编。
按照《预算法》,市本级预算由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并批准。为便于各位代表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关于市本级财政收入预算的主要考虑
按照市委有关要求和积极稳妥的原则,综合各方面因素,《草案》把2012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目标确定为8%,与全市经济增长保持同步。主要考虑:随着本市“四个中心”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产业转型升级效应逐步显现,金融等服务业财政收入有望继续保持增长。但是,2012年内外经济发展面临新情况、新变化,经济增长的下行压力和物价上涨压力并存。特别是,受资源环境制约、要素成本上升、投资增长放缓等影响,第二产业财政收入增长难度加大;考虑2011年本市地方财政收入中存在较多政策性、一次性增收因素且收入基数较高,以及2012年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国家延长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适当扩大优惠范围、免收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减收因素,本市2012年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存在一定的难度。基于现行市与区县财政收入的结构情况,《草案》把市本级财政收入增长目标确定为9%。
需要说明的是,年度预算执行中如有超预算收入,将按照国家关于超收收入安排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短收,将根据《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市本级主要收入项目预算安排如下:
(1)增值税318亿元,增长67.5%。主要考虑,本市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重点行业改造,有利于工业增值税实现增长。同时,随着扩大内需政策的不断完善,本市商业增值税预计继续保持增长。此外,从2012年1月1日起,本市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领域率先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部分纳税人从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相应将增加增值税收入。
(2)营业税418亿元,下降11.9%。主要考虑,随着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深入推进、总部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金融等服务业营业税有望保持增长。但是,从2012年1月1日起,本市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相应将减少营业税收入。
(3)企业所得税492亿元,增长13.7%。主要考虑,本市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逐步提高,企业所得税预计保持增长。但是,受资源环境制约、要素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企业利润空间受到压缩,企业所得税增速预计较2011年有所放缓。
(4)个人所得税168亿元,增长4%。主要考虑,本市经济平稳运行将带动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但是,由于2011年9月1日起国家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调整税率级次,预计2012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速较2011年有所放缓。
(5)城市维护建设税88亿元,增长7.6%。主要考虑,本市经济平稳增长,增值税、消费税等流转税收入预计总体保持增长,按流转税带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将相应增长。
(6)房产税22.5亿元,与2011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7)耕地占用税7.7亿元,与2011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8)契税33.6亿元,下降5.9%。主要考虑,2012年国家继续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量仍将处于低位、成交价格预计有所回落,契税收入相应减少。
(9)其他各税52.5亿元,与2011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10)教育费附加收入100亿元,增长6.2%。主要考虑,本市经济平稳增长,增值税、消费税等流转税收入预计总体保持增长,按流转税带征的教育费附加收入将相应增长。
(11)其他收入110.4亿元,与2011年执行数基本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