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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三成出口企业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
仅2010年损失600亿美元
除了关税,技术性贸易壁垒也是当前很多国家实施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 美国的“337调查”即属技术性贸易壁垒之列。
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可以对进口贸易中的不公平行为发起调查并采取制裁措施。由于其所依据的是《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的规定,因此,此类调查一般称为“337调查”。该调查针对的是为进口产品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以及进口贸易中的其他不公平竞争。中国则是美国337调查的主要对象。
有专家认为,美国越来越关注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这更多的是出于维护其自身利益的考虑。一方面,美国把知识产权保护当成“矛”,使其拥有知识产权的大企业在进入中国市场之后能够获得最大利益;另一方面,也把知识产权当成“盾”,对中国企业进入美国市场设置壁垒。
此外,比如欧盟rhos指令、epu指令、reach法规;日本农产品有毒有害物质肯定列表制度等,客观上也提高了进口产品准入门槛。
事实上,国际贸易中特别是发达国家对商品的技术标准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或政府采购对供应商提出卫生、安全、环保、社会责任和质量体系等国际认证要求。但目前国内许多出口产品的技术标准不高,国际认证不齐备,这都造成了很多企业难以突破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甚至是环境壁垒和社会壁垒。
根据质检总局公布的“2010年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出口企业影响调查情况”显示,在随机抽取的2598家出口企业调查中,就有31.74%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不同程度的影响,全年出口贸易直接损失582.41亿美元,占同期出口额的3.69%。
从国家和地区来看,对中国企业出口影响较大的前四位分别是欧盟、美国、日本和澳大利亚,分别占直接损失总额的37.32%、27.02%、6.10%和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