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三、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动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各项财政工作,对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锐意进取、扎实苦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为“十二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一)健全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确保财政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
积极适应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全面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探索和把握税收征管规律,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完善现代化税收征管手段,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建立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完善税源监控体系,开展税源分析、税收预警分析、管理风险分析和政策效应分析,及时查找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止税收收入流失。进一步健全税收分析、评估、监控和稽查的良性互动机制,推进税收管理员平台建设,重点加强税基管理、户籍管理和源头管理。完善重点企业税收管理机制,健全风险评价监控和应对体系,改进零散税源定额管理办法,探索集约化、社会化征管模式。加强国地税之间以及与工商、房管、银行、海关等部门协调配合,完善信息联网和数据交换制度,健全横向互动、上下联动、内外协作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税收控管水平。加强税收薄弱环节征管,对宏观税负水平偏低的行业和区域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对流动性较强的行业以及股权转让、征地补偿、跨国公司关联交易等行为开展重点稽查,对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加紧研究有效征管措施,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切实堵塞税收漏洞。及时落实国家税制改革措施,制定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普遍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具体办法,全面清理减免税收政策,努力实现应收尽收。进一步健全财政收入目标责任制,完善组织收入工作中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和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做到人人有任务,层层抓落实,努力形成各区县、各部门齐抓共管财政收入的良好局面,确保经济发展成果及时体现为财政增收。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群众收入水平
实施积极的财政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试验区建设,大力培育创业主体,不断扩大就业渠道。完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制度,加大对城镇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和“4050”人员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确保全年新增就业45万人。积极促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提高城乡低保、失业人员、优抚救济对象和特困户补助标准,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
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支持20项民心工程。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保补助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水平。健全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残疾人免费乘坐地铁和公交车。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扩大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建设规模,完善租房补贴政策,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努力构建面向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增加装备建设经费,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平安天津建设。
(三)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切实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确保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确保教育支出总额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积极推进义务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提高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职业教育布局调整,启动海河教育园区二期工程,支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高等院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创新团队建设,支持南开大学、天津大学“985工程”和医科大学“211工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高质量普及学前教育,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金为补充的经费投入机制,新建改造50所公办幼儿园,推进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和农村乡镇幼儿园建设。支持民办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继续教育协调发展。
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支持天津文化中心建设,推进区县、乡镇和社区文化设施网络标准化工程,全面完成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任务。进一步完善财税优惠政策,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健全鼓励文化创新的政策体系,推出一批重大题材文艺作品,支持举办高水平演艺活动。加快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促进群众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强化竞技体育基础和人才梯队建设,做好承办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和第六届东亚运动会的筹备工作。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医疗卫生资源调整,支持中医一附院、海河医院、第二儿童医院等建设工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区县中医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快职业病防治院、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和卫生监督所标准化建设,提高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继续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