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财政局
一、关于2009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09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432.8亿元,完成预算的104.6%,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10.9%,加上中央财政收入后全市一般预算收入966.25亿元(含新增成品油消费税97.07亿元),增长19.2%。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加上返还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财政净结余等117.03亿元,2009年全市一般预算可用资金为549.83亿元。2009年全市一般预算支出506.08亿元,完成预算的109.6%,增长15.1%,剔除地方政府债券和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支出30.21亿元后为475.87亿元,增长8.2%;上解支出和调出资金20.54亿元,结转下年23.21亿元。
2009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和分享收入97.2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8%,增长6.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2.33亿元,增长1.8%,加上中央财政收入后市级一般预算收入230.1亿元(含新增成品油消费税79.37亿元)。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和分享收入加上返还性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财政净结余等92.71亿元,2009年市级一般预算可用资金为189.99亿元。2009年市级一般预算支出131.31亿元,完成预算的118.2%,增长25.9%,剔除地方政府债券和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支出21.33亿元后为109.98亿元,增长5.4%;上解支出、补助下级和调出资金54.09亿元,结转下年4.59亿元。
一年来,我们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财政预算报告决议的要求,积极应对,认真谋划,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预算收支任务。
(一)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紧紧围绕“保增促调”战略,按照“快、重、准、实”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支持扩大投资、拉动消费和稳定出口,推动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市落实结构性减税、临时性下浮企业社保费缴纳比例、取消或暂停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策,共为企业和群众减负约140亿元。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将争取到的1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用于支持轨道交通一号线、甬台温铁路宁波段等建设;统筹安排中心城区城建、交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绕城高速连接线、“五路四桥”、机场快速干道等工程建设。落实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汽车、家电“以旧换新”优惠政策,全年销售额达10.6亿元,发放财政补贴资金7359万元,其中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兑付率97%,居全省前列。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税费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仅契税和个人所得税通过财政补贴就达3.6亿元,惠及9万余户市民。落实小排量汽车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小排量汽车消费大幅增长。在落实出口退税政策的同时,统筹安排外贸发展专项资金3亿元,支持重点商品出口和用于增量奖励;统筹安排出口信保和境外参展补贴资金,支持在国内外重点城市开展“宁波周”活动,鼓励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落实工业结构调整资金,推进工业创业创新倍增计划,大力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强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引导,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38家(累计已认定615家)。支持节能减排和环境整治,引导企业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总部经济,稳步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拨付5100万元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和信用担保专项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中小企业融资力度,鼓励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创新,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在支持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的组织收入原则,加强税收征管,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简化办税流程,减轻纳税人办税成本,完善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加强对基金和政府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较好地完成了预算收入任务。
(二)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事业稳步发展
坚持保增长与保民生相结合,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稳步推进民生十大实事工程,切实加大对民生的保障和支持力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大中型水利项目、农田水利、水源地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带和产业区,不断提高现代农业产业化水平。支持推进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集中改建工作,改善农民生活居住条件。落实援建项目资金7.1亿元,支援四川灾区重建工作。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继续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助”政策,支持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全面启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提高我市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深入推进服务型教育体系建设,支持职教紧缺专业建设,落实家庭经济困难职教学生资助政策。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扎实开展“万场电影千场戏进农村”活动。实施“广电低保工程”,免费为2.1万户低保户家庭安装有线电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城区80余所学校室外体育场所免费对公众开放。完善宁波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政策,支持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全面落实促进就业政策,落实就业专项资金5.9亿元,实施大学生就业“四个一千”工程,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零就业家庭”和“4050”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根据中央和省部署,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认真研究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及转移支付办法。继续实施医疗机构使用廉价药物和大型医疗设备检查结果互认的政府补偿机制。支持甲型流感防控和卫生强市创建工作。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启动实施与上海、杭州等地医保异地报销机制。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水平。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高对廉租住房对象的保障力度。深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落实城乡低保和优抚对象等人员补助政策。
(三)深化各项财税改革,进一步增强体制机制活力
牢固树立科学理财观念,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财税改革。做好新一轮市对县(市)区财政体制调整准备工作,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完善市对县(市)区财政体制的方案。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动市级341家单位全面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完成国库集中支付89.8亿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78.7亿元,占国库集中支付的87.6%。认真落实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积极向中央和省有关部门争取我市的返还基数。扎实推进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明确了政法经费保障重点。做好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征收市属国有企业资本收益1.2亿元,专项用于增加宁钢、创意街区等国有企业资本金。强化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扩大政府采购协议(定点)采购范围,全年纳入政府采购的额度达126.2亿元,资金节约率超过12%。完善并推广应用财政管理信息系统预算、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政府采购等模块,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步伐。
(四)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加强财政法制宣传工作,建立健全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强化财政执法监督,推进依法理财工作。加强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监管,积极推进监督关口前移。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整合和规范工作,市级共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结余4.9亿元,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在组织3137家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全市215家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共查出“小金库”57个,涉及金额2221万元,“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八项要求,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大力压缩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用电用油用水等一般性支出,市级机关以上四项经费比上年压缩约5000万元。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市级机关资产配置标准,强化对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监管,努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地方财政收入进入平缓增长期,而刚性支出却大幅增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专项资金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统筹和整合使用难度较大;预算约束仍需加强,预算支出执行进度不够均衡。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通过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加强财税管理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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