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中国银监会机关、36家省级派出机构(各省银监局)、299家地市级派出机构(各地市银监分局)及1735家县级派出机构(各县监管办事处)2010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我会的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2010年我会按照有关规定,用单位公房出售收入余额20%安排的购房补贴款项,这笔款项同时抵减财政拨款数额。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二、支出科目
1、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反映我会机关及各级派出机构在银行业监管等事务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和其他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其中:金融部门行政支出主要指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办公用房租赁等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主要指履行银行业监管职责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稽查办案、监事会经费等项目支出;其他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主要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金融监管等事务方面的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指用于我会机关及各级派出机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支出。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中国银监会2010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主要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大部分。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我会机关及各级派出机构正常运转的所有日常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费、医药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物业费等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保障我会机关及各级派出机构完成特定的年度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专项支出。主要包括我会机关及各级派出机构组织的各类稽查办案工作所需的费用、办公用房租赁费及修缮费用、组织银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开发及购置电子化设备所需费用等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