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仍有99%的国内企业没有申请1件专利。在知识产权日益成为新的国际竞争焦点的今天,这个数字不能不让人感到着急。
专利审查员出身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说,知识产权攸关中国的生存和发展,必须从我国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知识产权的战略意义,着力增强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科技创新的能力。
2005年底当田力普讲这番话的时候,在他办公室对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正在紧张忙碌。该小组由全国28个部委组成,组长是国务院副总理吴仪。
“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以来从未协调过这么多个部门同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秘书长武晓明告诉《瞭望望新闻周刊》,作为回应日益激烈的国际知识产权竞争、意图提升中国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一项重大举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已经启动了半年多的时间,目前已进入到实体研究阶段,预计2006年下半年将拿出一个面向未来15年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20个专题研究报告。
知识产权成为国际竞争焦点
身兼领导小组副组长的田力普指出,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各国围绕知识产权展开了激烈竞争——知识产权作为国际竞争的焦点已经成为现实。2004年6月,温家宝总理在海尔集团考察时明确指出:“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影响后发国家现代化进程的关键因素。”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专家根据研究得出的下述结论正在为党和国家决策层所接受:今天,绝大多数领域的科技制高点已被发达国家所控制。根据世界银行统计,在全球R&D投入中,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占86%;在国际技术贸易收支方面,高收入国家获得全球技术转让和许可收入的98%。世界上约有1/3的人口既无法在国内进行技术创新,也无力采用国外先进技术,而仅占全球15%的富国人口却拥有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技术创新成果。
与知识资源分布高度不平衡的状态相对应,新的国际竞争秩序对发展中国家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即TRIPS协议),在促进国家间技术转移的同时,更有利于发达国家将知识产权作为保持其技术垄断和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加大了发展中国家获取技术的难度。没有技术基础和技术创新能力,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发展将很难突破跨国公司的技术垄断,也不可能获得有利的贸易地位。
近年来,世界贸易的主要形式和竞争手段,已由原来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逐步升级为知识产权贸易。据联合国有关机构统计,国际间技术贸易总额1965年为30亿美元, 1985年为500亿美元,到20世纪90年代已超过1000亿美元。1995年信息技术产品出口贸易为5950亿美元,超过了农产品贸易,30年间增加了190多倍。
正是在这样的大趋势下,世界各国纷纷着手制定本国的知识产权战略。韩国提出要打造成21世纪的知识产权强国。一向奉行技术立国的日本曾经嘲笑美国“产业空心化”的现象,因为美国在里根时代的经济发展中抛弃了钢铁、汽车等重型工业。但此后美国的经济增长反而加速,日本人在深入研究后发现,当今世界经济增长的引擎已经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利润率最高的行业不再是传统产业,而是研发和设计,品牌、营销和服务等方面——都与知识产权有密切关系,附加值远远高于低端的制造业。2002年,日本政府发表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将“知识产权立国”奉为国家战略,同年日本国会通过了《知识产权基本法》。该战略大纲的前言中,明确提出亚洲国家特别是中国在制造业的发展,威胁到了日本的经济地位。日本必须创造出具有高附加值的新资产,才能使经济获得再生。
整合中国的知识产权资源
美国的知识产权战略秉承“进攻”策略,日本则提出了“知识产权立国”。那么,中国即将出台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会是一个怎样的战略定位呢?
我们制定战略不是为与发达国家“对决”,而是要从立法、制度、中介体系、科技创新、知识管理等知识产权的各个方面进行资源整合,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最大效益,从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组组长张志成这样告诉《瞭望新闻周刊》。
身为领导小组组长的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指出,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积极应对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变革的挑战、维护我国利益和经济安全的紧迫任务,有利于加快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吴仪强调,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要坚持政府主导,与国家相关发展战略和规划相协调,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衔接配套,统筹处理好若干重要关系,努力体现中国特色,做到与时俱进、求实创新。她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立足国情,着眼长远,加强协调配合,集思广益,民主决策,切实制定好我国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武晓明透露,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包括一个总纲和20个专题,总纲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制定。专题涉及各专门领域,由国务院各相关部门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中医药局、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等20多个部门已成立专门课题组开展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相关部委,首先对过去15年本部门的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系统回顾,然后对未来5~10年的发展趋势进行科学预测,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战略对策。
田力普认为,做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要聚全国之力、凝全国之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是国家的总体战略,与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人才强国战略等相互补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张志成表示,有些人认为我国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是为了和发达国家“对决”,这是一种误解。中国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的根本意图是:以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等环节所构建的完整体系来大幅度提高我国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实施能力,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培育和发展我国的核心竞争力。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主要内容,包括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的树立;知识产权创造及其产业化;企业应对知识产权纠纷能力的提高;相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给予知识产权合理有效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知识产权信息、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以及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总之,要着力研究解决当前发展所面临的知识产权法制、人才、机制、平台和能力建设等重大问题。
2020年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要达到的主要目标是: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营造良好的法治和政策环境;建立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大幅度提高受理、审批、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与水平;大幅度提高市场经济主体的创新能力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尤其是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基本建成独立自主、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的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与分析平台;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建设健康的知识产权文化,培养一支知识产权工作队伍;加强对外合作,切实有效地维护我国利益。
有制造缺创造 有产权无知识
拿“知识产权”这个新的竞争标尺来考量我们的竞争力,弱势明显。 田力普介绍说,2004年全国的发明专利申请量是13万件,其中一半来自外国公司,主要是跨国公司,他们进入中国市场,首先要使自己的知识产权受到保护;美国公司和有关机构在中国申请的专利年增长率都超过20%,2005年的申请量将超过两万件。另外一半来自国内,其中大概有40%是个人申请;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特别是企业申请只有60%多一点,也就是说有4万多件,这当中又有一半左右是来自三资企业,剩下两万多件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申请的。这两万多件与我们几百万家企业这个总数相比就很少了。
质量上更不容乐观。多年来,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最集中的领域,首先是中药,国内申请占98%;其次是软饮料,占96%;食品占90%;汉字输入法占79%,这是中国人优势比较集中的领域。而来自国外的发明专利申请则主要集中在高科技领域:无线电传输占93%,移动通讯占91%,电视系统占90%,半导体占85%,西药占69%,计算机应用占60%。差距不言自明。
此外,从专利的构成上看,国人申请100件专利中,发明专利只有18件,82件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而来自国外的申请,100件中有86件是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发明专利。这也是鲜明对比。
“中国人买什么,什么就贵了;中国人卖什么,什么就便宜了。”这句话也许最能反映我国知识产权在国际竞争中的弱势地位。据统计,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占大约万分之三,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有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凡此种种,使得中国在国际知识产权的竞争中长期处于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
国际上有舆论说,中国的企业是有制造没有创造,有产权没知识。大型民航客机百分之百从国外进口;高端医疗设备、半导体以及集成电路制造设备和光纤制造设备,基本上依赖进口;石化装备的80%、数控机床和先进纺织设备的70%依赖进口,彩电、手机的关键技术50%以上掌握在跨国公司手里。
构建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
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竞争日趋激烈,企业间竞争的火药味更浓。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受到最多技术壁垒限制的国家和地区,主要为欧盟、美国、日本、韩国。2003年美国通过337条款起诉的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案件共18例,中国就占到7例。
商务部的调查数据还表明,当前我国对外贸易中高科技和机电产品的出口,已经占到外贸出口总数的50%以上,2002年,我国71%的出口企业,39%的出口产品受到国外技术壁垒的限制,造成损失高达170亿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历年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也显示,2000年~2002年,我国对外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持续走高,远远高于外方支付给我国的费用。在2002年的收支表中,这项费用的逆差达到29.8亿美元。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顺德指出,发达国家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早已把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作为企业最重要的发展战略之一,这使得中国企业在国内外竞争中面临多重知识产权风险:一是外国政府或企业以知识产权为核心构建的非关税贸易壁垒,这种壁垒有时是以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单独构筑的,更多情况下是与技术标准、安全标准、环境保护标准等相结合而成的,为我国企业和产品进入国际市场设置了障碍;二是外国企业以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为手段,迫使我国已经成功进入市场(特别是他国市场)的企业和产品被迫退出,将付出高昂代价才开辟出的成熟市场拱手让人;三是外国企业将我国企业比较有价值的知识产权(目前主要是商标)抢先注册,作为对付我国企业和产品进入本国市场的杀手锏,将我国企业和产品拒之门外。
当然,我们也有一些企业非常重视用知识产权促自主创新,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像深圳华为公司,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46%,是国内所有企业中申请发明专利最多的,累计申请国内专利3500多件,同时向国外申请了400多件。另外如青岛的海尔、海信、青啤等,也有很强的知识产权意识。但这样的企业数量还是太少了。
【新闻资料】
200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始酝酿制定知识产权战略。2004年初提出初步框架。同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专家论证会,许多专家认为,知识产权局提出的战略,内容以专利为主,商标和版权涉及较少,局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工作管辖范围,不是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而且这样一个国家战略,由一个部门提出,力度和影响不够。
2004年7月,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听取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汇报时,肯定了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设想。随后,温家宝总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报告上作了明确批示。
2005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成立。6月30日,中国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正式启动。(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浦树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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