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新一轮的城市高速扩张过程中,拆除“化工炸弹”隐患,确保城市安全,已经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重要命题
近日,连续三起化工灾害事件,向国人发出忠告:在中国新一轮的城市高速扩张过程中,拆除“化工炸弹”隐患,确保城市安全,已经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重要命题。
7月16日,大连输油管道爆炸引发火灾,数万吨原油入海,危害到当地的渔业和养殖业。7月28日,吉林市永吉县两家化工厂的7000多只物料桶被冲入松花江,引发水质污染担忧。同一天,因盲目施工,南京发生丙烯管道燃爆事故,造成13人死亡、100多人受伤,爆炸点周围300米内大量建筑被损毁。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市不断向周边扩张,不少原本处于城市边缘的老化工工业区已经被城市包围,化工灾害隐患已经成为危及城市安全的突出问题。
发生“7·28”爆炸的南京原塑料四厂,位于栖霞区所辖的迈皋桥地区。在原塑料四厂周边,早在十多年前就集聚着多家化工厂、液化气厂、加油站等。而这些工厂都是二十多年前陆续兴建的,那时迈皋桥地区还是一片农村景象。但是随着南京城区规模扩大,迈皋桥地区建起了大量的居民小区和商铺。
不仅是南京,在我国其他一些大中城市,由于城市扩容,目前仍有一些危险化工企业留在新扩展的城区,与居民住宅混杂。还有相当数量的有毒有害工业原料等经铁路、公路、内河、海运等方式运抵相关城市,在这些城市中转或储存,这无疑使所在城市发生化工灾害事故的危险性大大增加。此外,近年来一些沿海城市大力发展临海化工业,一些化工园区迅速扩张,也对所在城市的化工安全控制提出了严峻考验。
进一步加快城镇化进程,这已经写进中共十七大报告,是中国实现现代化,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水平,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大战略决策。尤其是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有关高层领导反复强调,城镇化将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内需的重大战略举措。2008年,中国的城市化率为46%,离中等发达国家61%的平均水平还差15个百分点。权威机构研究表明,中国城市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即意味着3000万人成为城市人口。每增加1名城市人口,就能带动10万元的社会投资。3000万人可以带动3万亿元的社会投资。基于此,未来15年左右,把城市化这项重大战略实施好,可以有效保证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深刻改变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实现内生性的发展。
如此光明而诱人的前景,需要各城市政府提高城市规划治理水平,全力消除人类城市发展所伴生的城市病。尤其要把城市“化工炸弹”隐患排除掉,为城市化提供安全保障。
依此要求,各城市政府宜迅速摸清“化工炸弹”的基本情况,对城市的化工产品中转、运输、储存、生产、流通各环节作出全面的普查,对所有地上地下的化工设施作出科学的安全等级评估,并登记造册,严格按照对应的安全标准排查安全隐患。
首先,立足实际调整高危企业布局。目前的一些高危企业尽管布局不合理,但是由于这些企业规模过大,搬迁企业在短时间内并不现实。这就要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城市长远发展和市民安全。调整城市整体规划,对与这类大企业邻近的居民区进行逐步搬迁。这比搬迁一个大企业的成本要低得多。以园区化的思路构建高危企业布局。高危行业坚持园区化、集聚式发展思路,可使园区内化工企业共享污水治理等环保配套设施和其他公共设施,并可有效进行监督和控制。企业空间布局要有前瞻性,把企业布局与城市未来发展空间结合起来,避免出现本来建在偏远地段的企业,几年后又被城市扩容包进去。
其次,进一步强化“过度防控”理念。对于高危化工业的安全防控宁“过”勿“缺”,宁可防控过度、过头,宁可投入巨额资本,也要完善环保设施,根除事故隐患。有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在享受化工时代红利的同时,没有同步重视其对公共安全的潜在威胁。这种麻痹大意不能继续下去。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时应该对一些安全隐患较大的企业严格把关,严格执行环评制度,不能为了短期利益无视公众安全。对于高危行业的企业,一定要建立更严格的检查监督机制,提高安全门槛,堵塞安全生产中可能存在的漏洞。
再有,完善防灾和应急事故处理预案。对化工等高危行业的应急预案进行细化,尽快改变目前国内高危行业的处理预案流于框架性,出了事故只能依据现实情况现场处理的局面。尤其是在事故处理中,对危险化学品泄露、爆炸等可能性进行充分考虑,在事故处理环节同时要严防次生事故的发生。
可以考虑从国家及地方两个层面支持城市城市高危化工行业灾害防治研究,并组织开展综合减灾和事故处理的预案编制。城市化工灾害应急预案应在深入调查和预测的基础上,制定法规,并建立权威的救援指挥机构,以便把公安消除、部队防化兵、救护、气象、卫生、环保、通信、工程救险及交通等各种救援力量组织起来。同时,对影响大、危害重的有毒有害气体或易挥发的液体作为重点危险源进行逐一调查摸底,制订相应预案。(文/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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