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图片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数据库/周刊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中国或结构性增税 资源税和烟草税首当其冲 资源税改成重头戏 -国务院参事:收入差距太悬殊致内需难启动 有必要加大拉内需力度 -内地香港支付互通运行 开四币种业务 2月人民币汇率升值6.78% -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发布 被指补贴少 两类企业有望从中受益 -中国最大渔政船抵西沙 宣示对南海主权 美军方称有权进入我海域 -央行:金融市场仍将大幅波动 研究红筹回归A股 央企指数30日发布 -列车空闲卧铺票可打5折 上海户籍新政:能拿到户口的人只是少数 -张国宝:中国石油储备一期完成 上海等地上调成品油价 北京不变 -强生婴儿用品被指有毒 消费者欲起诉 公司回应 产品北京未下架 -受益于"小牛市" 券商首季度稳收200亿佣金 年报业绩下滑成定局
首页>>卫生政策
卫生部印发<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5月施行(全文)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9 年 03 月 16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中新网3月16日电据卫生部网站消息,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卫生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第三条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具有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技术管理规范。

第五条国家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六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医疗技术分类分级管理

第七条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二)高风险;

(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八条卫生部负责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由卫生部制定公布,并根据临床应用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第九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辖区情况制定并公布,报卫生部备案。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将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列入本行政区医疗技术目录。

第十条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疗机构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准予医务人员实施与其专业能力相适应的医疗技术。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必须是卫生部公布的准予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不得在临床应用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

来源: 中国新闻网
1   2   3   4   下一页  



相关文章:
卫生部:职工医保封顶额度明年拟升至人均10万元
云南水富50多名返乡农民工患怪病 12人死亡(图)
强生婴儿卫浴产品被指有毒 长春一消费者欲起诉
强生公司回应“产品含毒” 产品北京未下架
鲜榨果汁成本不足一元 强生等婴儿用品被指有毒
专家称大学生将被纳入居民医保 不再享受公费医疗
专家:三分之一癌症长在心上 很多患者死于恐惧
香港万辉药业涉窜改药物有效期遭停牌 四人被拘
图片新闻:
中国正形成6大核心经济圈 区域经济全面隆起
中国最大渔政船巡航南海 今抵西沙群岛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