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滥用已经成为引发药品不良事件的主要原因。这是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主办的“安全用药,关注民生”大型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上获悉的。据透露,当前,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已联合制药企业、科研单位和医疗机构对存在不良反应风险较高的品种开展上市后的安全性再评价研究。
抗生素引起的不良反应相对较多
据了解,近三年来我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呈上升趋势,平均每年增长120%。而从2004年至2006年的数据显示,药物不良反应一般的有27818例,占到总数89%,新的一般不良反应有2284例,占7%;严重的(包括死亡病例)有847例,占到2.7%,新出现的不良反应198例,占1.3%。
其中中成药与非中成药(化学药品、血液制品及生物制品)引起不良反应的构成情况显示,2006年比值为8:1.有关人士透露,综合三年情况显示,我省非中成药引起的不良反应仍然占了药品不良反应的大部分。
而根据对涉及不良反应的非中成药进行分类统计,抗生素类引起的不良反应占总数的一半以上,共12160例,引起的不良反应占52.5%,其后依次为消化系统用药、循环系统用药、生物制品、中枢神经系统用药麻醉及镇痛用药,血液系统用药以及抗代谢及抗肿瘤用药、内分泌系统用药。
盲目使用偏方秘方安全隐患多
省药监局有关人士特别提醒消费者必须严格掌握抗生素的适应症,禁忌症,按照合理用药的原则,合理规范使用抗生素等,并在用药过程中,注意观察和防治其不良反应。更为重要的是应该养成科学用药的习惯:医务人员和患者,应做到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避免重复用药,减少合并用药,注意患者体质以及过敏史。
公众应重视中药不良反应。重视中药炮制,不盲目使用偏方、秘方或单方,注意中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不随意加大剂量或过长时间用药,避免中西药不合理的合用,使用中药注射剂时应密切关注预防不良反应。
公众要严格遵照药品说明书使用药品。用药者应准确掌握用药剂量、方法和间隔给药时间。随意延长或缩短给药时间、改变给药速度都会使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或降低,人为制造不良反应发生的环境,从而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药品企业、科研机构等应加强药品上市后的再评价。对上市后的药品应认真观察、严密监测其疗效及不良反应,并进行再评价是预防不良反应的重要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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