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国办发〔2007〕24号,以下简称《规划》),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便于公众更好地理解《规划》的有关内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邵明立接受了中国政府网的采访。
问:近年来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曾经使许多人感到担忧,有人甚至提出:什么时候才能让我们吃上放心食品、用上放心药品呀?《规划》对这个问题是怎么考虑的?
答: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和期待,我们完全理解,并时时刻刻把它当成鞭策自己努力做好工作的动力。近年来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的确比较严峻,但和过去相比总体上已有好转。《规划》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即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在全国实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大幅减少”,切实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更安全、更放心。
问:普通消费者经常到农贸市场和超市买鱼、买肉、买菜。肉坏了、菜烂了,一眼就可以看出来,但猪肉中是不是含有瘦肉精,蔬菜中农药残留是不是超标却无法判断。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答:对食品安全的把关,主要靠政府有关部门和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对已上市食品的质量安全把关,则主要靠有关部门的质量抽验。《规划》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大力加强对大中城市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鲜活农产品的质量抽验,包括鸡、鸭、鱼、肉和各种蔬菜,并且要使鲜活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合格率在“十一五”末期达到95%。
此外,《规划》还明确要求,食品安全信息监测范围要不断扩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处理,已上市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召回,并明确规定:到“十一五”末期,全国的食品安全信息监测覆盖面要达到90%,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率要达到100%,食品召回覆盖面要达到80%,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全国专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90%。
当然,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还必须同时从食品的生产源头和其他有关方面抓起。为此,《规划》从加强食品安全监测、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水平、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标准、构建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体系建设,以及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12个方面对“十一五”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了周密部署。
问:以云南、贵州的一些偏远地区农村为例,那里的许多小山村离乡政府都有几十里甚至上百里,离县城就更远了。《规划》对如何保障这部分群众的用药安全是如何考虑的?“十一五”期间药品安全工作将如何开展?
答:我国有8亿农村人口,其中很多农牧民生活在环境艰苦、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这些偏远地区的农牧民看病或买药往往需要跑很远的路,药品质量也没有保障。近年来,随着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这种状况已经有所改变。为进一步解决广大农村特别是偏远地区农村的药品安全问题,《规划》明确提出,各地要继续大力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到“十一五”末期,农村的药品监督网覆盖面要达到100%,农村的药品供应网覆盖率要保持在80%以上。也就是说,到“十一五”末期,由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聘用的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形成的药品监督网要覆盖到每一个行政村,以药品统一配送为主要模式的药品供应网要将药品配送到80%以上行政村的药品专柜和村卫生室,使广大农村包括偏远地区农村的群众都能就地或就近买上安全可靠的放心药。
大力提高药品监管水平包括药品检验能力,是全面提高我国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重要基础,为此,《规划》还明确要求,到“十一五”末期,对于现有国家药品标准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省级药品检验机构和口岸药品检验机构要达到100%,市(地)级药品检验机构要达到80%;国家级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对归口产品检验能力要达到100%,省级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对市场常规产品检验能力要达到95%以上;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要由现在30%提高到80%。
此外,《规划》还从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水平、规范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推进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信息化进程等6个方面周密部署了“十一五”期间的药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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