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将有望告别无法可依的现状,即日起至11月1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包括电信用户缴费信息、居民水电煤气等缴费信息,都在逐步地被纳入到征信信息当中。然而,不少市民和网友都对居民水电煤气缴费将逐步纳入征信范围提出了质疑,认为应该区分失信行为是无意还是恶意的,不能一刀切。
了解新规:信用信息都有哪些?
条例原文:《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意见稿》)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信用信息是指能够反映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状况的信息,包括:(一)基本信息,即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识别、职业和居住地址等信息;(二)信用交易信息,即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贷款、使用贷记卡或准贷记卡、赊销、担保、合同履行等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与信用有关的交易记录;(三)其他信息,即与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用状况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信息、法院强制执行信息、企业环境保护信息等社会公共信息。”
业内看法:省会银行业有关人士表示,这一条明确提出了个人信用信息的具体内容,避免有关方面任意扩大信用信息的范围。
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保存5年
条例原文:《意见稿》第二十一条:“征信机构不得披露、使用自不良信用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超过7年的个人犯罪记录。”
业内看法:银行业有关人士认为,这一表述意味着,个人信用报告将保存5年,而个人犯罪记录将保存7年。这样,市民就不用担忧自己不慎产生的信用污点会相伴终身。
个人每年有一次免费获取其信用报告的权利
条例原文:《意见稿》第三十九条: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向征信机构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包括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来源和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个人每年有一次免费获取其信用报告的权利。
业内看法:据了解,截至目前,个人可随时向当地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凭借身份证,免费获取其个人信用报告。不过,征求意见稿却提到“今后个人每年只能免费查询一次个人信用报告”,这意味着个人查询多次信用报告将要收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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