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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适时适度加息,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
1、选择合适时机适度自主加息,改变存款负利率状态
截至今年6月末,我国存款负利率现象已持续17个月,由于物价保持高位,通胀压力犹存,如果年内不加息,“负利率”持续时间将超过两年。长期负利率会带来经济运行的扭曲并积聚金融风险,而且名义利率长期保持低位也是对利率工具本身的弱化,一旦需要降息,根本没有足够的空间,名义基准利率降到零后,很快就会进入“流动性陷阱”。为此,需要选择合适的时机,适度加息,缓解负利率。加息应小幅、渐进,为减小对经济的冲击,可选择不对称加息,只上调存款利率,贷款利率暂不上调。
2、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逐步将加息预期转变为市场定价
从国际经验看,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将是提高利率的过程。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名义利率资料比较完整的、实行了利率市场化的20个国家中,15个国家的名义利率上升,17个国家的实际利率上升。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有助于改变我国目前的低利率状态,也有助于提高利率弹性,充分发挥利率的经济杠杆作用。
“十二五”是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机遇期,要争取取得明显突破。目前我国尚未实现市场化的主要是人民币存贷款利率,逐步取消存贷款利率管制是未来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主要内容,也是最为艰巨的挑战。利率市场化改革目标的实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在条件尚未成熟时贸然放开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其结果可能是金融动荡乃至金融危机。现阶段,我国金融市场发育还不够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尚未建立,监管机制仍需改进,这决定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不能大跃进,要依照“逐步渐进,试点推进,区别对待”的原则有规划、有步骤地循序渐进。当前可逐步放开贷款利率的下浮空间,同时允许存款利率向上浮动一定幅度,存款利率上浮可首先在具备了财务硬约束条件的金融机构中试点。为避免过度竞争,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需要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商业银行定价行为,防止利用不正当手段开展竞争。对中小金融机构采取必要的支持措施,可对其设立一个3-5年过渡期,给其必要的资金支持及税收优惠。(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 李若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