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理性认识我国的雾霾问题

2014年03月24日15:3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复合污染 雾霾 VOCs 伦敦烟雾事件 二次污染物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国中东部大气复合污染的态势日益严峻,突出表现在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城市群区域重度雾霾现象频发。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采取一系列有效行动,着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力争用5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要客观理性看待现阶段的雾霾问题,既要看到防治工作十分紧迫,又要深刻认识大气污染防治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

一、科学认识雾霾及其危害

雾,是接近地面的空气因气温下降水蒸气凝结而成的悬浮的微小水滴;霾,是大量极细微的干尘颗粒等均匀地浮游在空中,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0千米的空气普遍浑浊现象,也称灰霾。在气象学上,雾和霾的判识标准为:相对湿度小于80%时为霾;相对湿度大于90%时为雾;相对湿度在80%—90%之间时为雾和霾的混合物,其中雾和霾的程度要按照大气细颗粒物PM2.5和PM1.0(指空气动力学直径分别小于2.5和1.0微米的细颗粒)的浓度来判识。值得指出的是,雾本来是一种自然现象,但是在污染导致大气细颗粒物增多的情况下,即使气象上判识为“雾”,也不再是完全的自然现象,而是有细颗粒物附着的微小水滴。PM2.5的来源可分为一次源(直接排放)和二次源(二次生成)。一次源又可分为自然排放源和人为排放源。其中,自然排放源包括风扬尘土、火山灰、森林火灾、海浪飞沫、生物来源等。人为排放源包括工业粉尘、机动车尾气颗粒物、道路扬尘、建筑施工扬尘、厨房烟气等。PM2.5的二次生成是指排放到大气中的气态污染物通过多种化学物理过程产生的二次细颗粒物。人类活动排放的大量气态污染物如SO2、NOx、NH3、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等,都能在大气中被氧化产生硫酸盐、硝酸盐、铵盐和二次有机气溶胶(SOA)。这些新生成的细颗粒物是大气中PM2.5的重要来源。全球范围内,二次颗粒物贡献率在20%—80%之间,在我国中东部地区常常高达60%,在成霾时往往二次颗粒物所占比例更高。

无论一次还是二次颗粒物,在大气中都会经历一个吸湿增长、增重增容的过程,这和当时的污染状况及气象条件有关。灰霾形成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外因是出现以水平静风和垂直逆温为特征的不利气象条件,而内因则是大气中的细颗粒物及其前体污染物的浓度大大超过了由当地天气、地形等因素所决定的环境容量。自然气象条件的外因难以控制,大气污染是雾霾形成的真正内因。

在健康效应方面,直径小于10微米的颗粒物(PM10)会被人体吸入,进入人体组织,从而造成健康风险。世界卫生组织下属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2013年10月发布报告,把大气污染物中可吸入颗粒物归为一类致癌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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