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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振华在《今日中国》发表署名文章谈中国对德班会议的基本期待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解振华
11月底到12月初,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将在南非德班召开,各方都期待着德班会议能够取得全面、平衡的积极成果。中国认为,各方应从全人类共同利益出发,巩固已有成果,凝聚新的共识,将政治意愿转化为德班会议的进展。德班会议必须继续坚持公约和议定书双轨谈判机制,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坚持缔约方驱动、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依照巴厘路线图授权,一方面落实去年坎昆会议上各方达成的共识,确定相关机制的具体安排,另一方面就坎昆会议未能解决的问题继续谈判,在已有共识的基础上取得进一步的积极成果。中国认为,德班会议应在以下三个方面达成具体成果:
一要明确发达国家在《议定书》第二承诺期进行大幅度绝对量化减排的安排。《议定书》是“巴厘路线图”双轨谈判机制中的一轨,其第一承诺期将于2012年底结束。为落实《坎昆协议》关于确保《议定书》第一、第二承诺期不出现空当的要求,应尽快确定《议定书》发达国家在第二承诺期的减排安排,这是德班会议最为紧迫的任务,直接关系到德班会议的成败。
二要明确非《议定书》发达国家承担在《公约》下与其他发达国家在《议定书》下可比的减排承诺。根据巴厘路线图的要求,《议定书》发达国家在《议定书》下承担减排指标,非《议定书》发达国家也要在《公约》下承担与之可比的减排努力,这种可比性包括了减排的性质、范围和遵约机制等。在此情况下,发展中国家也应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在发达国家的资金和技术转让支持下开展积极的减缓行动。很多发展中国家已经提出了到2020年的自主减排行动目标,应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以适当的法律形式明确发展中国家的减缓行动,认可发展中国家的减排努力。
三要细化并落实适应、资金、技术转让、能力建设方面的机制安排,细化体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区别的“三可”和“透明度”的具体安排。目前大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行动,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国际社会仍缺乏对发展中国家在资金和技术转让方面的有效支持。只有建立有效机制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额外的、充足的资金和技术转让支持,发展中国家才能有效开展减缓行动和适应行动。《坎昆协议》明确了有关“三可”和透明度的原则,中方支持在德班会议上就发达国家减排承诺及其对发展中国家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支持的“三可”和发展中国家自主减缓行动“国际磋商和分析”问题做出具体安排,这种安排也应充分体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的原则并基于各自能力。(编辑:《今日中国》唐书彪 李五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