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试水
立法难执法更难
在控烟专家看来,控烟最有效办法始终是立法。
但黄晓军透露,目前全国人大没有这个立法计划,广东省人大也没有。
希望寄托在一些有立法权的“较大市”,比如广州、深圳。事实上,1998年制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已明确规定在医院抽烟可罚款20元,但12年来卫生部门从未开出一张个人罚款单。
而《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表决稿)》经半年“拉锯”,上月底终获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室内办事区域、医院、学校、电梯等12处为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的罚款。《条例》待省人大批准后,即可明确生效时间。
“这不是件容易的事!”黄晓军说,草案二审时,“办公室”被剔除在外。一批专家立马急了,大声疾呼:工作场所不禁烟是控烟大倒退,在各方面努力下,“工作场所禁烟”条文得以保住。
有了地方性法规,但谁来管,怎么管,罚款怎么用?这些执行问题如“烫手山芋”,让广州相关部门“面面相觑”。
广州市爱卫办副主任伍任初透露,“分责任田”管理是初步考虑,“比如学校就由教育部门负责,餐饮就由管理饮食的部门负责,而罚款该如何管理仍在研究。”
但在黄晓军看来,分开管理等于无法管理,因大部分部门不具执法权,“由广州市城管属下的爱卫办执法最合适”。他认为,“广州可以像培养交通协管那样先培养20个人,只要能抓到1%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人,久而久之就能起到警示作用,而且大家也渐渐觉得公平。”
他建议,广州可学习北京的“无烟奥运”经验,借助“亚运大势”抓控烟。“北京奥运时,爱卫派人抓控烟,卫监所抽人查,所有涉外宾馆、场馆都无烟。尤其是比赛场馆,人们入场时要没收打火机,也就没法抽烟了。”
北京有奥运,上海有世博,广州有亚运,大城市有“大事件”可以“借势”。但其他的中小城市、乡村,怎么抓控烟?
“明年兑现全国公共场所禁烟的承诺,实际上很难。甚至全国实现公共场所禁烟,还需要几代人的努力。”5月20日,在长沙举行的控烟媒体宣传研修班上,卫生部妇社司健康教育处处长李新华有些无奈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