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份排污大户黑名单出炉。2009年环保部监测的7043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中,有2713家企业超标排污,约占监测总数近四成。中西部正成为污染大户集中的地区;污水处理厂也上了黑名单,1587家国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47%的污水处理厂全年部分和全部测次超标(4月3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四成国企成环保“钉子户”,我首先想到的不是企业怎么了,而是执法部门干什么去了。因为此前有媒体曾报道,广石化连续三年领到环保红牌,仍旧违规排污。广石化凭什么能够如此牛气冲天?在废水废气污染“双超”的情况下,三年来竟然无动于衷,惟一的表示就是向环保部门交罚款。因废水废气排放不达标,2009年广东省环保局对广石化罚款2000多万元,追缴200多万超标排污费。
不得不将矛头指向环保部门。为什么企业超标排污,环保部门没有进一步的措施?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严重违规企业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将责令其停业或者关闭。像连续三年吃红牌、实力雄厚的广石化本可以将罚款投入到污染治理当中,可就是长期消极对待,恐怕这里边的奥妙只有执法部门和企业知道———像广石化这样的企业每年治污费用会远远超过它所上缴的“罚款”。公权力本来属于全社会,而一些部门却将其当做自身利益的“摇钱树”。譬如曾有媒体曝光,山东省高青县质监局以“科学发展观”等名目,明目张胆地收取所谓的“服务费”。当然,这种“执法经济”比较露骨。广石化多年“双超”,多年“红牌”,多年不在重点治理行列,不是企业麻木了就是执法部门眯眼了。试想,不治理每年都能不劳而获2200多万元,如果企业排污达标了,这些钱不是打了水漂了吗?(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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